设立公司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25:20 146 人看过

首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其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再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设立公司的程序如下:

1、起草公司名称;

2、到工商局申请设立;

3、银行开户,并注入资金,大于等于注册资本;

4、提供银行回单、注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章程;

5、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将验资报告等资料提交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7、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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