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的判断及原则
涉外因素:主体、法律关系、标的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1.司法主权原则:适用中国民诉法的原则、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
2.司法豁免原则:民事司法豁免的有限性和不完全性。
3.委托中国律师的原则,外国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参与。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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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以及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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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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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怎么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1、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有以下三项: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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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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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主要有哪些原则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41、管辖权主要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 1)属地原则,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起的诉讼,凡该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如当事人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在我国,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2)属人原则是一国法院对本国国民有管辖权限。如果原告是我国公民,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 3)专属管辖指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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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在哪些法院管辖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7最高人民法院(2002)5日法定,涉外民商事件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二审由所在地中级人民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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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原则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一、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