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临时使用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7:42:48 263 人看过

林地临时使用的期限最长是二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临时占用林地。林地临时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应当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持林地用途不变。

一、对占用林地进行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2、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4、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私自砍路边树如何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双方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二十年,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耕地承包期可达到三十年,草地三十至五十年而林地可到三十至七十年;但是土地的具体长期租赁期限也是通过租赁合同所约定好的,但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同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1、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二十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耕地可达到三十年,草地可达到三十至五十年,林地可达到三十至七十年,这也是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2、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但是可以在期满过后再次租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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