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对该人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该人犯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及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
(四)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人犯被羁押的时间已等于或者超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该被告人判处的刑期的。
一、退回侦查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当然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不仅仅是案件没有完结,法律上还规定了一些其他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但是补充侦查阶段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通常不会是怀孕了,或者需要哺乳自己的孩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之前就不会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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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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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0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在这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时间里,如果犯罪嫌疑人原来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如已被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是否需要变更或取消强制措施,一般应由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后,认为证据已经确实、充分,足以证明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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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样强制退回补充侦查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9法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只能是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延期审理的这种要求,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会主动的把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因为法院的职责和义务就是按照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审理。如果检察院不进行补充侦查,法院有可能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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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是强制措施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8侦查不是强制措施。侦查是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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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的变更是指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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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和退回侦查的利弊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5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一定是好事,也不一定是坏事。主要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定罪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可能是好事。如果量刑证据不足,不一定是好事。也许补充侦查完成后,证据更充足,量刑更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可能存在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可以要求其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