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21:11:05 406 人看过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

1、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既是房屋所有人实现自己的房屋价值的一种手段,也是房屋所有人处理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更是房屋所有权人对社会和他人的回馈。

2、居住权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而不能挪作他用。

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3、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因此,居住权以外的人一般不能享有居住权。

进而言之,居住权的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合伙团体)不能享有居住权。

第四,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

如果需要居住权人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则就相当于租赁了。

总之,居住权从其性质、本质方面看,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

当然,居住权人应当承担居住房屋的日常维护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买卖房屋可以得永久居住权吗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一、民法典规定人在居住地能不能转让居住权的原因是什么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三、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居住权,是用
    2023-03-26
    434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协议上可以写么
    一、永久居住权协议上可以写么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永久居住权的问题,确实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约定。1.只要这一条款得到双方的明确同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上明确写出。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写入永久居住权的内容,只要双方自愿且合法,即可作为有效的约定。二、离婚时房产处理在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若购房款已付清,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若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若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若登记在子女及未来配偶共同名下,则
    2024-07-27
    91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声明是不是具有效力
    一般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4-23
    56人看过
  • 婚前协议签订的居住权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协议签订的居住权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在探究婚前协议中的居住权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之前,我们需先了解婚前协议与居住权合同的基本概念及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婚前协议乃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双方为了确保婚姻的稳定性而签订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此类协议通常会预设双方各自的财产及负债范畴等重要事宜。只要签署的婚前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要求、表达了真实意愿并且形式上完备无瑕,那么该协议必将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以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文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为例,法律条文中已明确定义表示,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以及离婚前财产的具体分配,夫妻之间必须作出明确设计并以此相互制约;此外,针对居住权合同在民法典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同样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一项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大要素:首先,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其意思
    2024-03-30
    483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是否属于房屋权益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341人看过
  • 房屋产权和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所购房屋的永久居住权不得出售。产权是一个总称,正确的称谓应该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指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你提到的永久居留权实际上只是使用权的一个术语。永久居住权不代表完全所有权,不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备案。也就是说,你只有居住权,你不能继承、抵押、转让或定价房子。永久居留权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永久合法居留权。这张永久合法居留证就是绿卡。不是国籍。可同时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和中国国籍。永久居留权=绿卡
    2023-05-08
    131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房屋拆迁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中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
    2023-03-28
    211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协议如何进行公证
    1、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三)需公证的文书;(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2、审查。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3、符合条件的出具公
    2024-05-11
    453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
    一、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二、写了永久居住权的还有继承权吗写了永久居住权的有继承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
    2023-03-29
    71人看过
  • 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是房屋的一项权利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173人看过
  • 分居用写分居协议吗,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分居可以写分居协议,以此来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具体的协议内容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风序良俗,且属于双方真实意愿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分居用写分居协议吗分居是否用写分居协议,要根据双方当时人的意愿。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在英美国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分居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子女的临时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的临时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终止条件等。二、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分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均清楚,且自愿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分
    2023-05-11
    163人看过
  • 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该如何验证
    房屋验证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房屋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一、民法典签订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民法典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2023-06-22
    468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的承诺能够收回吗
    可以。但部分产权人对于非产权人的居住承诺无法实现,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房屋产权所有者承诺书市审批中心、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拆迁办、市工商局、市环保局:承诺人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承诺人拟将出租给__________用于。现作如下承诺:一、该房屋属工业用厂房,按照规定不应用作开设用途。为确保该房屋的有效利用,自愿将该房屋的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出租给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二、承诺人承诺,该__________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及主体结构,仍为工业用厂房,承租方__________在房屋主体结构上装修装饰部分和配置的设
    2023-06-13
    228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
    2023-04-18
    49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拥有房屋居住权和永久居住权有一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
      从效果上讲是一样的但是看这个文字出现的对方是什么地位有比较大的出入
    • 房屋是不是永久居住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加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7
      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公民签订的永久居住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1
      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3-19
      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无法设立永久居住权。1,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2,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