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就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东名册一般是股东出资后置备的。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股东出资前的准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后,即在全体股东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各股东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时间、方式以及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缴款前,应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在银行开立临时帐户;二是对以非货币形式的出资进行资产评估。
1.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
因为只有在公司正式成立有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章以后,才可以在银行开设正式帐户,所以为了股东存款的方便,可以在银行开立临时帐户,开设临时帐户的凭证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资产评估
以非货币出资的形式有4种,即实物、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建筑钧、厂房等作为出资。
工业产权是指商标权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是指末公开的没有取得专利权的技术。除此之外,还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以以上4种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作价时,请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应对股东准备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合理作价,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评估机构对以上几种出资认真评估后,应向每个股东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证明其所投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股东可以不出资直接享有股权么
53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还能享有股东的权益吗
277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股东是否还享有股东权
374人看过
-
股东撤销权利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80人看过
-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474人看过
-
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股东权利
87人看过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
出资不实的股东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出资不实的股东,表现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其他出资不到位,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所以,股东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
-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吗,怎么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9没有出资的股东,若是已经认缴,没有到实缴的期限,且股东已经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并且已经拥有出资证明书的,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分红权、之情权等。
-
隐形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4对于创立股东未足额缴付出资,在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应当补足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司法解释。有学者认为,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资本的充实责任为法定的特别民事责任,此种责任的承担主体仅及于公司设立时的瑕疵出资股东自身,而不及于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之继受股东,因为受让方受让的是股东权利,并不包括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该问题的处理不
-
公司的一个股东并没有出资,那股东不出资可否享有股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一般来说股东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成员权,其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相对应的权利,特别体现在参与管理权方面。从股东出资关系的联系来说,参与管理权的享有不直接涉及财产内容,与出资义务的履行联系相对较远,故而对于具有股东资格而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其享有的参与管理权原则上不应限制。 收益权以股东获取股权收益为中心,具有请求一定给付的内容。公司红利来自股东出资,股东出资义务和股东的收益权具有直接关系,故此在对未出
-
以房屋出资的出资人已经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还享有股东的股东权利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以房屋出资的,即使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只要未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的,该出资人就不享有股东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出资的出资人,要享有股东权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就房屋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二是将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