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后什么时候可以享有股东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21:02:49 451 人看过

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就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东名册一般是股东出资后置备的。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股东出资前的准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后,即在全体股东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各股东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时间、方式以及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缴款前,应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在银行开立临时帐户;二是对以非货币形式的出资进行资产评估。

1.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

因为只有在公司正式成立有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章以后,才可以在银行开设正式帐户,所以为了股东存款的方便,可以在银行开立临时帐户,开设临时帐户的凭证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资产评估

以非货币出资的形式有4种,即实物、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建筑钧、厂房等作为出资。

工业产权是指商标权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是指末公开的没有取得专利权的技术。除此之外,还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以以上4种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作价时,请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应对股东准备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合理作价,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评估机构对以上几种出资认真评估后,应向每个股东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证明其所投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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