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三、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网上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网上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审批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局领导作出审查决定。县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报县人民政府;不予通过的,材料退回给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待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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