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32:57 455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审查案件在人民检察院要做什么工作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应作下列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等。一、应当通知法律援助的情形(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制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三)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四)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二、请问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是好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诉案件的被
    2023-04-10
    476人看过
  • 走私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走私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复杂,环节多,其犯罪地可能涉及多个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货物、物品的进口(境)地、出口(境)地、报关地、核销地等。如果发生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走私犯罪行为的,走私货物、物品的销售地、运输地、收购地和贩卖地均属于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对有多个走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由最初受理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或者由主要犯罪地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指定管辖。一、走私罪的处罚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
    2023-03-22
    37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规范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不起诉案件,是指审查起诉过程中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第三条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为了充分听取侦查机关(部门)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等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是否作不起诉处理提供参考。第四条公开审查的不起诉案件应当是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准备作不起诉的案件。第五条对下列案件不进行公开审查:(一)案情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二)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进行公开审查;(四)其他没有必要进行公开审查的案件。
    2023-06-11
    21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起诉的审查是如何进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是:1.阅卷由检察院指派承办人,阅读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和起诉意见书。发现案卷不完整,事实不清楚的,可以询问侦查人员,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不要以为阅卷是个简单的工作,有的案子,案卷达到几车,几百卷。要逐页逐字研究透,不是一件轻松的事。2.检提提讯犯罪嫌疑人,每案必问。检察院不能只听政府一面之词,也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了解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有没有刑讯逼供。3.约见辩护律师这是新《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有权利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已经通知辩护人,辩护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也应当记录在案。4.约见被害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讯问被害人有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被害人提交附带民事诉讼诉状的,检察院负责在提起公诉时一并转交人民法院。
    2023-03-02
    15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由什么审理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负责捕诉的部门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经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一、提起公诉是什么意思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门权力,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控诉机关,应当谨慎地行使控诉权,保证犯罪行为得到应受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保护人权。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要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
    2023-03-04
    25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要查明哪些事项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要查明哪些事项1、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是否明确;(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4)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5)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6)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7)采取侦查措施包括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8)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5-06
    19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哪些决定
    一、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哪些决定1、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九条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
    2023-06-17
    285人看过
  • 检察院自诉人民检察院有自诉案件吗
    没有。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后,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说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自诉案件需要有派出人员吗?自诉案件检察机关不能派出人员,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自诉和公诉案件的最大区别就是自诉是不经检察院直接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公诉案件则是必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
    2023-07-31
    31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哪些信息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是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
    2023-07-23
    39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书送达哪些人
    1、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复查后,作出复查决定的,上级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三条一、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方式是什么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分为不同的情况,申诉方式分别如下:1、公安机关不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2、被害人不服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2023-06-22
    446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符合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公安立案到结案要多久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
    2023-04-21
    223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如何审查证据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
    2023-06-11
    176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搜查证
    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搜查证┃检┃人民检察院┃┃(存根)┃┃搜查证┃┃____________________┃搜┣━━━━━━━━━━━━━━━━━━┫┃检搜[]号┃[┃检搜[]号┃┃案由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姓名、性别、年龄、┃┃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兹派┃┃工作单位、住址、身┃号┃________等______人持此证对__________┃┃份证号码、是否人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代表、政协委员)┃.┃行搜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察长(印)┃┃______________
    2023-06-11
    420人看过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应对案件?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不予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2、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
    2023-08-0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如何办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接收的案卷材料审查后,认为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立即将案卷材料和案件受理登记表移送办案部门办理。 认为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及时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送相关材料。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起诉。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
    • 检察院审查调解的案件,应当如何对这一审查审理人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9
      有效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 检察院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查?抗诉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对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对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再审开庭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并将裁判结果告诉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拟提出抗诉的行政案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调阅有关案件材料。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单担厕杆丿访搽诗敞
    • 人民检察院如何查办申诉案件?查办案件时应当考查哪些案件的真实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以下案件:(一)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复查处理的申诉案件;(二)刑满释放人员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三)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四)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重大控告、申诉案件。第三节查办申诉案件程序第二十一条需要立案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以“有错误可能的”为原则,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考查:(一
    • 人民法院审判一个案件,如果检察院提出公诉,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谓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地方任何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一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这一审判过程就叫做第一审。第一审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或裁定,并不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纠正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中的错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