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转让干股协议应该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0:33:00 335 人看过

一、隐名股东转让干股协议应该怎么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X年X月X日在XX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X有限公司%的股份共X元出资额,以X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50%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5日内付清。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XX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XX有限公司股东情况表;

2、甲方须在经过XX有限公司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后,将股东会决议提供给乙方;

3、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延迟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四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五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XXXX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六条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xx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X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办理结束后,受让的股东应积极的按照合同内规定的数额,缴纳相关的股份出让金。缴纳后,应到当地的工商部门递交股份转让书和公司股东表决书,转换这类股东名义,确保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有的股东隐名如何写投资协议书应该怎样书写
    一、有的股东隐名如何写投资协议书应该怎样书写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实际出资额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第四百六十四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
    2023-04-16
    135人看过
  • 股权转让要隐名股东签名吗?
    需要隐名股东签名,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一、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
    2023-04-05
    51人看过
  • 2024股份转让协议怎么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1.释义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1.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1.2“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
    2024-04-17
    19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让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隐名股东转让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一)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二)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
    2023-06-05
    171人看过
  • 如何转让隐名股东的股权
    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人,如果部分股权(工商登记在册的股权)实际属于隐名股东,则转让人实际上无权处分隐名股东的股权。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未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就不能在工商登记簿上登记,公司的股权将作为转让股权出售,否则就埋下了纠纷的种子。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其自有股权的,转让人可以转让其真实出资形成的股权。二是作为受让人。1。受让人不是目标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工商登记中显示的股东在善意第三人看来是可以信赖的。因此,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情况下,无需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其实也很难查清),直接与明显股东身份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商业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发生纠纷,也与受让方无关,即转让方与隐名股东之间的纠纷。
    2023-05-07
    40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怎么解决?
    一、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怎么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办理股权质押需要提供什么?1、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
    2024-01-28
    421人看过
  • 怎样处理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流程如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数量;2、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3、隐名股东应当按照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也知道自己是隐名股东,公司等登记股东对股权转让没有异议,隐名股东也可以直接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什么是隐名股东享有的股权隐名股东享有的所谓“股权”依法不应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股权。法律意义上的股权具有公示化的特点,即公司股东花名册记载或登记于工商登记。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参与者,是以企业法人的对立身份与其他主体进行市场活动。享有财产性公司法人,其股东依法无需对公司具有免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天然优势,但公司股东对公司亦不可毫无节制的胡所欲为,亦需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公司股东的公示化便是其中之一。但我国《公司法》并未对该义务予以
    2023-07-02
    209人看过
  • 如何撰写新的隐名股东协议
    1、如何编写新的隐名股东协议?
    2023-05-07
    46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隐名股东的转让协议无效
    1、隐名股东的转让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隐名股东是否会被认定为实际投资者,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1)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之间存在协议。虽然本协议对公司没有约束力,但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仍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对显性股东进行约束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同意隐名股东为股东或承担投资风险,且隐名股东不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或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确认双方的隐名投资关系,但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二)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在实践中,有些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而有些则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的权利。由于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其他股东有权知道投资者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使股东的权利,是公司和其他股东知道并认可隐名投资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法院将隐名股东是否真正参与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
    2023-05-07
    24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给代持人
    一、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给代持人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二、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具有股东资格。隐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三、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隐名股东,拥有%股权,甲方有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
    2021-11-13
    369人看过
  • 隐名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隐名股东进行股权转让首先需要对于移民股东身份做出一个合理的认定,认定完毕之后的话,才能经过会议同意进行转让股权。1、隐名股东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首先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其次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且无违法行为。2、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
    2023-03-03
    38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7、协议的生效日;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11、保密条款;12、争议解决方式;13、违约责任;14、附则。三、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
    2023-05-02
    24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隐名股东”状告股东败诉
    2006年6月2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某以自己是公司“隐名股东”为由,要求被告支付股权转让金及分红。2003年10月,李某和董某、黄某协商创办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其中约定李某出资6万元。同年12月,李某和董某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某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董某,并分期从公司中获取分红,但协议签订后并没有实际履行。2005年底,李某一纸诉状将董某、黄某及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支付股权转让金及分红近12万元。法院在审理后查明,原告被告确实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但董某、黄某提出李某并没有实际出资,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成立时只有董某及另一案外人何某出资,工商登记中公司股东只载明董某及何某两人。李某就此提出自己是公司的“隐名股东”,即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在工商登记中载明是公司股东,但却是公司实际股东即“隐名股东”的情况。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2023-06-09
    38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股东股权转让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权转让(zhanrang)协议纠纷2010-05-1713:43股权转让(zhanrang)协议纠纷笔者通过在代理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的实践与查阅北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大量案卷中发现,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部份股东隐瞒并冒充其他股东的签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出让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受让方不履行给付股权转让款项。三、一方起诉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四、隐名股东替代挂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处理方式:一、在实践中,冒充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只要事后没有获得追认的,应该认定转让协议无效。需要注意的是现
    2023-06-04
    33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转为隐名股东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3
      隐名股东股权转是合法的。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 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6
      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 干股股东,系指由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而获取股东资格的人。干股的实际出资者也不是股东登记所载明的股东。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奖励或者赠予形成的,确切地说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故对干股股东资格应当予以认定。实践中也有将接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股份称为
    • 名下有隐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
      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对于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股东应该怎么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一样的。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