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的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02:05 407 人看过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省政府1986年5月21日以粤府函(1986)92号文批准作如下修改:

1.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者,按国务院批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2.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3.原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四条罚没款统一按规定处理。”

4.原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

5.原第二十八条相应改为第二十六条,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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