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现实生活中,很多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上可以由单位实施——如单位贷款诈骗,由于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主体可以是单位,因此,即便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实践中也只能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二,必须是行为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所为单位,即《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其中单位犯罪主体之一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者是指全体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后者是指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发起设立的,全部资本划分为股份,股东按拥有的股份承担财产责任的公司。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单位不应有所有制上的区别,亦即无论是全民所有性质还是集体所有性质抑或私人所有性质的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三,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人员或委托他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如何理解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人员或委托他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一种虚拟主体,单位自身是无法实施具体行为的。所有单位的行为只有通过单位内部人员或委托他人才能实施。就理论而言,所谓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就是指经单位领导层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实施,单位决策机关的决策反映单位的意志,反映单位主观心理状态。因此,当单位决策机关为本单位谋取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时,单位就具有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第四,必须是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即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或者其收益归单位所有。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主体的三大分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第二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或者为了多抵扣税款,在购进货物时请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是用本单位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到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
第三类是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有的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骗取、抢劫、抢夺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则通过拾取、他人赠与、他人转让等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虚开,借以牟利。他们虚开使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自己虚开以骗税、偷税等;有的是为他人虚开以牟取开票费等。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要件
适用本款须具备虚开和骗取税款两个行为。前者是行为人实施特定骗税行为的基础和前提,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行为方式。后者骗税行为是指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应纳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并直接导致国家税款被骗取的行为。
2.结果要件
适用本款须同时具备国家税款被骗取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两个结果,且均须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要求。
3.数额要件
适用本款应考查三个数额:
(1)虚开数额。刑法对此并未明示,属于隐含的数额要件。因刑法将适用本款结果要件中的骗取国家税款设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而基于本罪虚开和骗税行为的内在逻辑联系,没有虚开难以实现骗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是以行为人所虚开的发票数额达到或超过此特别巨大数额为标准的。
(2)骗税数额。刑法规定了须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要求。其具体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应为100万元以上。
(3)损失数额。根据立法规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是适用本款所必须具备的后果要件,这一要件与骗税行为数额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表面上看,二者都表示国家税款已被骗取,但是被骗取并不等于损失,因为被骗取后,因骗税人之悔改主动退出所骗取税款,或者在侦查终结前国家损失被部分或全部追回,其损失的数额就会小于骗取的税额。因而,前述司法解释将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规定为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
-
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主体是谁
64人看过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虚开”如何理解
269人看过
-
“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如何刑法定性
305人看过
-
增值税发票虚开多少是犯罪
74人看过
-
虚开增值税票罪律师如何辩护?
384人看过
-
虚开发票税款数额怎么认定,构成虚开增值发票的要件
165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主体是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即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死刑时如何计算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数额、数额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因此,是否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是能否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标准。如何
-
如何查增值税发票是否虚开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6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虚开”如何理解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5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包括:(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
-
朋友虚开增值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判多少年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6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