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政策因素。
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对金融市场的整治力度,促使银行等金融部门加强了收贷工作,对于已逾期仍未归还或无法偿还贷款的单位,只好诉诸法院,要求其归还。
(二)金融部门的因素。
一是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特别是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巨额贷款投放给生产经营不景气或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二是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将贷款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用于挥霍或赌博等违法活动,致使贷款无法追回;有的借款人则钻金融部门对贷款用途监督检查不力的空子,采取多头贷款的方式来吃“贷款”,使得许多贷款难以收回。三是“三款”现象突出。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某些信贷人员利用职权发放“人情款、关系款、好处款”等现象较为突出,地方行政领导指定金融部门向某些严重亏损的企业贷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四是担保流于形式。许多银行、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时,执行担保制度不够严格,有的甚至视担保为儿戏,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保证人是否具有真实的实际代偿能力和担保能力不加以严格审查,只要有人担保,不论有无实际担保能力,一般予以许可。
(三)借款人的因素。
一是只顾自身利益,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借款人并非无力归还到期贷款,而是只顾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拖债”、“逃债”,造成“贷款容易还款难”的局面,致使金融部门的贷款难以收回形成纠纷。二是有些企业、部门单位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且许多“新官”不理“旧账”,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三是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一些借款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亏损严重,根本没有清偿能力。
-
因借贷宝产生的借款合同纠纷
30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规定
434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不合格因素具体有哪些
238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378人看过
-
导致房地产纠纷有哪些因素
356人看过
-
什么原因会导致借款合同产生纠纷
223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哪些因素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6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原因单证丢失,货物损失、灭失。比如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因为签发的单证存在瑕疵而引发的纠纷。除此之外,在运输过程中,因为承运人的过错导致货物灭失的也会产生纠纷。
-
-
住房公积金纠纷产生的背景因素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一、住房公积金纠纷产生的背景因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始建于1998年,是为了解决原有的住房分配不公、全面推行商品住房而建立起来的一套为职工住房提供资金保障的制度。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订,2004年10月1日《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以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为宗旨的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不断得以健全和
-
因合同产生的欠款纠纷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51、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买方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卖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买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因素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6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85%;个人借款的占整个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做生意。 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的期限不长,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