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害的第三人进行诉讼应怎样选择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36:16 192 人看过

我国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主要靠《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我国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主要靠《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这表明在我国一般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建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性的行业,涉及到大量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买卖,这些质量侵权诉讼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产品质量法》在建筑行业的作用不容忽视。

这样,在我国建筑行业的侵权责任是通过不同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的。受害的第三人在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当明确自己适用的法律。例如:一个制造商生产发动机,发动机卖给了水泵制造商,水泵安装在一个设备上,该设备又卖给了分包商。那么该发动机制造商就不应适用《建筑法》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应当使用《产品质量法》。

此外,合同在对产品或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受害人也要考虑使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可行性。《产品质量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这里规定的是销售者对用户、消费者承担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产品不符合担保条件以及瑕疵产品本身的损坏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后的民事责任[1]。担保责任常常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合同责任。

在建筑行业对不同的当事人有不同的要求。受害人的诉讼依据也不一样。例如,对于居民住宅的疏忽建造构成违反了承包商所作的担保。承包商的疏忽违反了一个通常承包商所应履行的职责(workmanlikeperformance),也违反了住宅的可居住性要求,没有实现合同的基本目的,也违反了法律对承包商要求的注意义务。但是,对工程师的要求就不同于承包商。与承包商不同,工程师没有这样的担保责任,即没有他的工作正好适合其特定的目的的要求;工程师的担保时是他将采取本行业一般成员所采取合理的细心去完成其工作。这里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对承包商的工作和对工程师的工作要求是不一样的,对承包商的工作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

[1]张骐中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比较《中外法学》1998年第4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依据法律法规怎样进行违章申诉?
    一、依据法律法规怎样进行违章申诉?首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目前交通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违章包括车辆被套牌;重复录入违章信息;交警录入信息错误;信号灯故障导致的违章;避让特种车辆导致的违章和避让特种车辆、事故导致的压线行为等等。如果你的违章在这之列,可以进行申诉。1、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扣分,这时候你会收到交警队发给你的《处罚决定书》。这里交的罚款,一旦你申诉成功,违章撤销,罚款会返还给你。2、在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然后拿着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所有证件最好都拿着原件和复印件,到时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办,需要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3、注意,填写申诉表时,里面有一项是撤销处罚的理由,填写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据写
    2023-04-13
    98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的选择
    在选择适用时,应当在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前提下,对其选择适用程序进行适当的引导,以期更快、更有效地解决纠纷。(一)如果案外人在原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优先适用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因为在执行阶段,中止执行是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救济最有力的措施。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个新诉,若案外人提起撤销之诉,在该诉审查、审理过程中不能停止原诉判决的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若原诉已执行完毕,则会加大案外人权利救济的难度。(二)如果案外人在原审判决、裁定、调解书进入执行阶段之前就发现已生效的裁判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优先适用第三人撤销制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原案件生效裁判并未进入执行程序,第三人只需通过新诉请求法院作出新的裁判,撤销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元裁判即可维护其合法权益,无需通过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因为启动再审程序需按照原审程序对原
    2023-03-16
    103人看过
  •  怎样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需要提交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是指在个人或群体受到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受害者或
    2023-10-31
    429人看过
  • 依职权追加第三人法律依据的条件
    依职权追加第三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规定。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的情形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的情形是有独立请求权的必要的第三人。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
    2023-08-04
    357人看过
  • 离婚时小孩自主选择的法律依据
    父母离婚时,孩子满八周岁可以自己选择。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尊重意愿不代表孩子的选择直接导致抚养权归属。在双方对孩子的成长帮助差不多的情况下,孩子的选择权一般直接导致抚养权归属。但是如果一方有特殊的情况,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话,那么孩子的意愿就不一定被采取。民法典小孩几岁抚养权归妈妈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其抚养权归母方所有。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跟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争取其抚养权、无法达成协议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判决;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就抚养权问题,尊重该子女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
    2023-07-01
    286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途径如何进行选择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1)调解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2023-06-13
    57人看过
  • 追加第三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2023-05-01
    175人看过
  •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权益呢?此时聘请一位刑事律师是非常必要的。然而,什么样的刑事辩护律师才是值得您信赖的?如何判断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的优劣?这是一个令很多人迷茫的问题。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不仅注重理论性,同时也强调实践性,由于缺乏相关背景知识,当事人在选择刑事律师时往往显得无所适从。这里从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谈点个体的理解:1、目标律师的业务方向。律师行业也是分专业的,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大量法律法规的颁布,律师行业的细分也越来越明显,过去那种“万金油”式,什么案件都做的律师,如今已经行不通,真正有建树的律师,其专注的往往只是两三个,甚至一个法律领域、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尤其如此。因此,当事人在挑选刑事辩护律师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你准备选择的律师,其专长是哪个方面?刑事业务是不是他的特长专业?如果,你不幸
    2023-04-10
    336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要怎么进行处理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要怎么进行处理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原则上由第三人赔偿。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例外,比如: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2023-06-04
    488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为什么可以选择善意第三人?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做了具体规定。明确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善意取得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023-07-04
    2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律师的选择
    1、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2、要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为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3、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4、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
    2023-06-20
    399人看过
  • 选择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需注意哪些因素?
    选择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考虑的因素,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及其赔偿能力,根据具体法律规定确定的被告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2、举证责任分配,不同法律关系对证据证明力的要求不同,尽量选择对自己证明有利的法律关系;3、被告承担责任的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等,其中无过错原则一般最有利于受害者证明。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属于特别法上的规定,要优先适用。二、人身伤害起诉流程: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2、收集相关证据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
    2023-07-02
    369人看过
  • 怎么选择刑事诉讼的律师
    一、怎么选择刑事诉讼的律师1、考察业务方向无论是熟人介绍的律师,还是网上找到的律师,首先要考察的就是他的业务方向。正如疾病分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和皮肤科疾病一样,案件也分为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民事案件还可细分为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案件等。一个业务精湛的律师对业务方向会有所选择,而不会是“万金油”,正所谓“专注才专业”。2、考察专业能力当事人一般不懂法律,对律师行业也不一定了解,要直接判断一个律师的专业水平,有很大难度,如果对方是一个善于包装的人,就更难辨别了。3、考察职业操守。二、刑事诉讼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1、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2、《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
    2023-06-04
    57人看过
  • 选择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考虑什么因素
    选择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考虑的因素,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及其赔偿能力,根据具体法律规定确定的被告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2、举证责任分配,不同法律关系对证据证明力的要求不同,尽量选择对自己证明有利的法律关系;3、被告承担责任的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等,其中无过错原则一般最有利于受害者证明。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属于特别法上的规定,要优先适用。二、人身伤害起诉流程: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2、收集相关证据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
    2023-02-04
    5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公务员进行双向选择有无法律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公务员法》法理及法条都是本问题的积极依据。
    • 买卖人有权选择买受人吗法律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出卖人有权选择买受人,出卖人享有合同自由原则,可以选择符合出卖人要求的买受人,任何人不得干扰其选择的权利。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达成协议一致,为其私人事务,可以自由选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
    • 怎样进行民事诉讼赔偿地选择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根据管辖地选择确定民事诉讼赔偿地。根据《民事上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追加第三人诉讼费的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5
      1、法院依职权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一直饱受诟病,但目前有法律依据,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2、追加无独三后,会导致诉讼费的增加,一般来说法院会要求原告先行垫付,待判决时根据败诉方承担的原则来判决。3、追加无独三后,无独三不出庭参加审判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4、如你拒绝垫付诉讼费用,法院可能会按自动撤诉处理,但这样做法院风险极高,因为你作为原告已经缴纳了诉讼费,因其依职权追加无独三而按撤诉处理
    • 的受害者如何选择受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作为一种侵权行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对当事人来说,如何选择法院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获赔金额的多少。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进行起诉,以方便诉讼、节约成本;但由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赔偿项目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进行计算的,为了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