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款能否被扣划
征地补偿款不是当事人生活必需的,人民法院可以划扣征地补偿款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需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所以保护生活必需费用后,可以划扣征地补偿款。
-
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
148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法院执行措施
19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法院强制扣留,法院能办理吗
471人看过
-
法院执行强制措施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收费吗
6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探望权法院能否出奇制胜?
443人看过
-
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土地征用补偿项目有哪些
58人看过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地方拆迁补偿款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 法院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4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
-
拘留所的强制措施是指法院执行措施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执行拘留和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执行期限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被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