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让企业支付款属于合法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8:41:19 154 人看过

以公司财产支付股东自己的股权转让款不合法,因为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的财产不属于股东。但是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是可以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的,此时可以用自己的财产支付股权转让款。

一、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如下:

1、未办理工商登记:此时因公司倒闭等事实导致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应终止转让合同;受让人不再有义务继续支付股权转让款,已履行的合同部分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过错进行判断;

2、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按照约定或者原股东未完全出资承担;新股东承担转让前的债务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承担相应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股权转让时的债务怎么办

(一)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二)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三)与原股东相关的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四)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三、可以撤股转让吗?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公司财产清偿,不需要股东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一般无权要求撤回股份,只能进行股权转让;如无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也不能要求赔偿。因此如果股东要求撤回股权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否则只能够依法对于股权进行转让。同时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通过正当合法的手续进行。

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搜索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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