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13:39 411 人看过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内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宅基地价格如何评估?

国内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基于中国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是我国独有的特殊用地形式,正因为这种独有和特殊性,才决定它在市场运作上没有模式可寻。由于我们目前业内执行的标准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所以尚未对集体建设用地评估进行规范。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中的一种,评估时同样无规范的法律法规指引。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会接触到比较多对宅基地进行评估。例如因课税、处置等目的而对宅基地进行评估。

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不同,国有土地在符合法律程序条件下随时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相关交易资料容易获得,供估价时筛选使用。而宅基地因交易受限,且无相关规划指引,建设随意性较大,类型千差万别,即便是相同地区也很少找到可比的房地产,因此在评估国有土地时最常用的市场比较法在评估集体用地时缺乏足够的市场条件,很难适用。

宅基地价格如何评估?难评估并不意味着不能评估,在日常工作实践中,我们大致摸索出如下经验:

第一种方法: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此方法适用于公布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或有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的地区。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或成本法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评估,然后计算房屋的重置成本再进行折旧,最后综合测算出宅基地房地产的价值,此方法同国有建设用地的评估,只是土地价值内涵不同。

公布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地区,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宅基地用地进行评估是简单易行的方法。但是农村集体土地大部分是在本地区基准地价覆盖区之外,此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不再适用。如佛山市南海区2013年公布了详细的集体建设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而其他四区却均未公布相关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公布有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时,我们可以采用成本法对估价对象土地进行评估。其公式如下:无限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物补偿+开发费+利息+利润。由于评估的是集体土地没有转化为国有土地,所有不存在征地税费、增值收益等内容。

第二种方法:可以按照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此方法对于各类用地的评估均有较强的使用性,在评估宅基地中也可以使用。在收益法中,如果采用的租金为集体建设用地的租金,则计算的结果不需要扣除出让金及征地税费,如果采用的租金为国有土地租金,则需要扣除。

但是在运用收益法评估宅基地时,除租金外,还原利率和收益年限比较难确定。国有出让用地都规定了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而集体建设用地基本未对年限进行规定,评估时可以参考划拨用地转出让用地补交出让金评估中关于年限的设定,设定为同用途国有出让用地最高年限。还原利率可以参照评估国有出让用地时求取还原利率的方法计算,但是基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风险性和管理的不规范性,笔者认为还原利率可以比国有用地的还原利率稍高。

第三种方法:采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除成本法和收益法外的其他方法对待估宗地按照国有出让土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地方规定扣除出让金及征地税费。此方法适用于公布了集体土地转国有出让补交出让金相关规定的地区,如佛山市顺德区规定集体土地转国有(不含工业用地)按总地价的40%扣除出让金。

第四种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分户、立户等情况的普遍存在,合法的宅基地转让案例是存在的。这些宅基地交易,一般分宅基地的区位和使用条件,交易是理性的,价格是可靠的,可以作为比较的依据。在实际应用比较进行评估过程中,应当在常规估价规范要求的基础之上,可靠的选择相关参数,力求使得估价结果最大限度的合理。另外在面临特殊原因可以转让的情况下,可以借鉴同类国有土地房屋转让的价格,采用市场比较的方法,并通过合理的权利价值修正,确定宅基地及其房屋和设施的市场价值。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进行评估,对资料的收集是最重要的。估价机构要建立集体建设用地相应市场及交易情况信息数据库,并且要随时更新和补充信息资料,以达到客观、合理、公正地估价。信息数据库的内容应包括如下:交易房地产的坐落、交易时间、交易类型、交易面积、土地形状、用途、使用时间、交易金额、付款方式、规划设计条件(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等)和房地产的市场指数等等内容,以供估价时选用,必要时还要与相类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比较,这是取得经验很必要的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转让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这些规定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法律规定?对农民意味着什么?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
    2023-05-05
    400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
    2023-02-25
    361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二、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
    2023-04-14
    14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流转法律规定有哪些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4、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
    2023-05-04
    19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规定。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一、宅基地能否翻盖以后产权归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
    2023-03-03
    100人看过
  • 宅基地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宅基地的规定: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城市公务员能翻盖农村继承房屋吗基于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和公务员的特殊身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组织的农民,继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
    2023-03-06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不得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经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成员使用的土... 更多>

    #宅基地转让
    相关咨询
    • 农村居民宅基地法中对于宅基地赠与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4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1
      农村居民宅基地法律规定如下: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
    • 土地法关于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土地法关于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29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24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有以下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 3、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联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