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人作为票据债务人,与其他票据债务人一样,也享有相应的抗辩权;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直接援引被保证人的抗辩权。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票据担保因票据记载中缺少票据债务而无效,这是票据担保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此外,当其他债务人因票据记载不全可以主张各种抗辩时,票据的保证人也可以主张。例如,当记录到票据金额已经支付,或者票据金额不一致时,票据担保人可以主张票据本身无效,从而拒绝履行票据担保的债务。就票据担保债务而言,既然它是独立于被担保债务之外的独立债务,那么它就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消灭时效。但在票据法的时效中,只有持票人行使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权利的时效规定,而没有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笔者认为,从担保债务本身来看,它与担保债务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可以认为,当票据被保证人是出票人和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应与对出票人和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当票据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应当与向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在司法实践中,票据担保债务的时效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形:(1)票据担保债务和被担保债务均不存在时效中断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债务和担保债务都将因时效的完成而消灭。此时,票据的保证人必须主张抗辩,认为票据的债务可以因时效而消灭。(2)被担保债务不存在限制中断的原因,但被担保债务有其限制中断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一个问题,即被担保债务是否因期限中断而延期。一般来说,由于票据担保债务和担保债务是两个独立的债务,所以它们具有独立性。因此,当限制中断的原因仅延伸至被担保债务而不延伸至被担保债务时,仅发生被担保债务的延伸,而不发生被担保债务的延伸。因此,笔者认为,在本案中,虽然担保债务仍然存在,且票据担保债务因时效完成而消灭,但票据担保人也必须主张票据债务因时效消灭的抗辩。(3)担保债务有限制中断的原因,但担保债务没有限制中断的原因。这一问题的实质是票据的保证人能否援引被保证人的抗辩权,在被保证债务的期限因期限的中断而延长时,主张其被保证债务消灭,但被担保债务在不中断期限的情况下消灭。从票据保证债务独立性的角度来看,应当否定票据保证人行使抗辩权,即当被保证债务因时效完成而消灭时,票据保证人的被保证债务仍然存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是票据的最终债务人,其最终义务因时效的完成而消灭,则当票据的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然后要求保证人按照票据履行义务时,保证人当然要对票据债务因时效而消灭的主张进行抗辩,从而使票据无效,相信保证人可能丧失追偿的可能性,从而使其票据权利事实上消灭,成为最终债务人。这与《票据法》中票据担保条款的原有性质背道而驰。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保证人援引被保证人的抗辩事由,主张其被保证债务在被保证债务因时效完成而消灭的同时消灭。三是票据保证人的抗辩权,即因票据保证人与票据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权。例如,当票据保证人对票据债权人享有票据外的到期债权时,如果票据债权人要求票据保证人履行被担保债务,票据保证人就必须要求抗辩事由关系,拒绝履行被担保债务。但是,一般来说,如果确认担保人的抗辩权,似乎违背了设立票据担保的初衷。但是,就票据法的基本精神而言,被否定的只是票据保证人对被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的运用,而不是票据保证人本身享有的抗辩权。因此,笔者认为,票据保证人应享有与票据其他债务人相同的抗辩权,不应被排除在外。
-
票据抗辩权中对人的抗辩的主体是什么?
366人看过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476人看过
-
混合担保中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72人看过
-
我国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具体包括哪些?
252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的对物抗辩权,即因票据自身原因发生的抗辩权
281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行使的要求是什么?
256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4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 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 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
票据抗辩权中对人的抗辩的主体的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所以仅能对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又称为主观的抗辩和相对的抗辩。比如: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乙向甲交付一批货物,甲开具一张票据给乙,后来甲发现乙的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规定,此时甲就可以抗辩乙,即如果乙向甲行使票据权利,甲可以拒绝付款。因为甲和乙之间是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为什么票据保不具有先诉抗辩权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票据法》第13条第3款对票据抗辩下的定义是“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票据抗辩的主体只能够是票据债务人,除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不能行使票据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所以,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我国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具体包括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票据债务的抗辩权是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是因为票据抗辩与一般的民事抗辩有着很大区别。首先,在一般的民事关系中,民法上的抗辩,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仍然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而相比之下,票据关系上的抗辩就不能这样随票据背书流通而继续对抗新的持票人。否则,票据就不可能进行流通,持票人不知道其收进的票据是不是有抗辩事由,担心自己的票据权利缺乏保证。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