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50:58 91 人看过

【避险过当认定】

为避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他人

黎某驾车在市区的一条主干道上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当行至某纺织厂门口时,一名保安杨某骑自行车从厂内冲出,由东北向西南横穿马路,想骑入对面的人行道回家。黎某一开始没有注意,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当与杨某的自行车接近时,黎某才引起警觉,在慌乱中,黎某急忙向左打轮,避免撞上杨某,汽车于是越过中心双实线进入逆行车道,还没等黎某回过神来,汽车又冲入了道路另一侧的非机动车道,将正在正常骑行中的骑自行车人吴某撞倒。卡车从吴某的身上扎过,致其当场死亡。吴某的家人遂以黎某和杨某为被告追究其对吴某死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黎某在开车过程中,应对路面发生的异常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但他只是在快接近杨某时才发现对方存在过失;在看到杨某后,向左打轮欲避开杨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其未能妥当处置,造成吴某的死亡,属于避险过当。杨某骑车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也未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判决黎某和杨某对吴某的死亡承担同等责任,各自分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涉及交通事故的紧急避险行为很多,如一个小孩突然冲上公路,司机为避免撞上孩子,而紧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紧急避险的主要特征有:

一、紧急避险要保全的利益,既可以是本人的利益,也可以是他人的利益,或国家、集体的利益。

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三、紧急避险必须是迫不得已采取的。

四、紧急避险保全的利益应大于损害的利益,如果为了保全一个较小的利益却牺牲了一个较大的利益,属于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损失的,如果是人为原因引起的危险,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原因引起的危险,通过衡平的方法承担责任;避险不当或过当造成的损失,由避险人承担适当的责任。

本案中杨某突然骑车横过马路的行为是引起紧急避险发生的危险源,黎某为避免撞上杨某向左打轮进人逆行应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但黎某为避免杨某被撞伤或撞死,却将吴某撞死。本案中危险制造人杨某和避险人黎某存在以下过失行为:一是杨某横穿马路没有先观察道路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造成了交通事故的险情。二是机动车驾驶员黎某在险情发生前,没有尽到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注意义务,及早排除险情,也有一定的过错。三是黎某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时,在车已进人逆行后未立即采取制动措施,致使其所驾驶的车辆又沿逆行方向冲上非机动车道,将处于正常行驶状态下的骑自行车人吴某当场轧死,黎某的处置措施属于避险不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紧急避险相关文章
  • 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不适用哪些人群
    一、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6.限度条件
    2023-03-16
    229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条件有哪些必要的要求?
    紧急避险的条件如下:1、必须面临现实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处于危险威胁之中,如果不实施紧急避险,危险将立即转化为实际危害,使相关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选择;4、必须保护合法权益;5、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以及避险过当的民事责任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1在危险是由于人的行为所导致的情况下,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引起险情发生的可能是避险的行为人、受害人或者第三人,他们都需要对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负全部赔偿的责任,但并不是所有引起险情发生的行为都具有可谴责性,只有在引起险情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时,他们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是否要求其主观上具有
    2023-07-02
    342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损失谁承担,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一、紧急避险的损失谁承担紧急避险的损失承担情况如下: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如下:1.必须有危险发生。也就是出现了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情况,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行为等使合法利益面临着紧急的危险。2.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3.避险行为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4.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这是避险目的正当性的条件。法律不认可为保护非法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5.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
    2023-06-24
    297人看过
  •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条款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危险时采取的紧急措施,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如果紧急避险符合条件并造成损害,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得不采取的紧急措施。符合紧急避险条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 急 避 险 的 构 成 要 件 及 责 任紧急避险是一种法律概念,指的是在面临某种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及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1)面临法定的紧急情况:即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不立即采取行动将导致严重后
    2023-09-10
    428人看过
  • 紧急避险原则包括哪些要点?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各种天灾;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对于尚未到来和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采取紧急避险。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4.必须处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是为了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紧急避险和防卫的区别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不同为:1.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2.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
    2023-07-05
    281人看过
  • 刑法上认定紧急避险要点有哪些?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知识要点】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或同等法益。分洪是紧急避险的适例。1、正在发生现实危险(1)、危险的来源:自然力量、动物侵袭、危害行为。(2)、危险的限定: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3)、危险的现实性:客观存在的危险正在发生。假想避险:客观上不存在现实危险,但行为人错误地认为存在现实的危险,进而实施避险行为的,是假想避险。对于假想避险,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处理。2、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1)、不得已:对于正在发生危险,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排
    2024-01-05
    48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特点: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和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前提;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刑法建立紧急避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避险人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正在发生的危险造成的社会危害;3、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是使合法利用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方,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方,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5、避险只能在必要时实施,这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6、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紧急避险的限制。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
    2023-07-16
    107人看过
  • 2023民法典的紧急避险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紧急避险有哪些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以什么标准来衡量紧急避险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呢?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认为,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就在于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同避险所损害的第三者的权益,两者都是法律所保护的。法律之所以
    2023-01-13
    423人看过
  • 紧急避险概述
    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2023-06-11
    360人看过
  • 紧急避险分析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关于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客观上要求:1、在正在发生的危及人身法益或财产法益之现实的危险;2、险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即当时没有可能采用其他办法以避免该危险;3、避险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以致造成不应有的损害;4、险情不是避险人先前不适法之行为所引起;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有避险意识。关于紧急避险的本质,有不同学说见解。有主张“违法阻却事由一元论”者,有主张“责任阻却事由一元论”者,有主张“原则阻却违法两元论”者,亦有主张“原则阻却责任两元论”者。张明楷老师在其《刑法学》(第四版)中,认其为违法阻却事由。笔者赞同上述“原则
    2023-04-29
    428人看过
  • 紧急避险知识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
    2023-06-13
    292人看过
  •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紧急避险的种类
    一、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引起险情发生的当事人索赔。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的种类紧急避险的种类包括以下两种:1.法定(职责)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因职责规定,正在执行职务时,依法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消防员,在执行职务时,对于发生的火灾负有法定义务避险。2.自愿(主动)紧急避险,是指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普通公民“见义勇为“所采取的避险行为。三、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
    2023-05-06
    132人看过
  • 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责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对于紧急避险行为人不以犯罪处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避险过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须承担一定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怎么申请免罚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免除刑事处罚: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8、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当然。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不限于
    2023-02-04
    92人看过
  •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什么主要不同?
    正当防卫是在面临其他人的不法侵害下,积极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而紧急避险是在面临自然灾害或者是面对其他人不法侵害下而采取躲避的措施。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有一定的限度,两种行为都触犯了刑法但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要和制造不法侵害的人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案例与案例的分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排除犯罪的两种情况,虽然它们都对外造成了侵害,但都不是犯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两个知识点可以说是每年的必考考点,而且往往与案例结合,所以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我们首先看一个案例:李某,男。某晚,李某见两男子正侮辱他的女友,即上前制止。其中一男殴打李某,李某被迫还手。此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李的肩膀,但黄未表明其身份。李某误以为黄某是对方的帮手,便拔刀刺伤黄某后逃跑。问:李某行为如何认定分析:李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李某一开始被迫与攻击他的男子打斗的行为,可
    2023-07-01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紧急避险
    相关咨询
    • 紧急避险的特征有什么紧急避险的要件有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6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 紧急避险过当有哪些法律特征, 要负刑事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二、紧急避险过当要负刑事责任吗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应当在确定其罪过形式的基础上,以其所触犯的中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定罪量刑,在少数或个别情况下,称为避险过当。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罪名,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3。由于避险过当在主观上是出于保全合法权益的动机和目的。根据中国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在客观上发生在紧迫的情况下一、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成立必须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是指哪些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是不同的,具体可以看以下内容:何为紧急救助?以往的民法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从法律层次上可以理解为:在他人生命、健康及合法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或者是自然灾害时,非为法定或者职务行为予以将他人脱离危难之中的行为,称之为紧急救助行为。 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 哪些是紧急避险的来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4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