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买卖实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04:50:10 439 人看过

有关名为承包实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规定,主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是买卖房屋,必须要经过房产部门过户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效力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受法律保护。

房屋租赁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系同一性质,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例外。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法律认定合理吗
    在实务操作过程中,若相关房屋交易行为被签署为买卖协议,然而实质上却是赠与的行为,法院通常会参照赠与行为的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但是必须要视具体案情作区分判定。赠与合同的定义是,赠送方把其个人拥有的财物、现金或其他特定法定权益无偿地赠予给受赠方。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范畴,即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赠送方需履行将赠与之物交付给受赠方的义务,但并不享有任何权利;而受赠方则有权获得赠与之物,却无需承担任何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4-08-10
    297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力
    1、“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及对抗效力通俗地讲,“买卖不破租赁”,是指房屋有租赁约定的情况下,租赁期限内,买卖关系不能打破租赁关系,新房主无法行使房屋的使用权,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约定到期时,新房主才可以行使房屋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买卖不破租赁”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承租人基于租赁权对于第三人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二,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对抗租赁物的新所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原来在租赁合同中所做的其他约定,租赁物新的所有权人也一并遵循。2、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出租人因让与租赁物而脱离出租人的地位,与承租人之间不再发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原出租人不能再向承租人请求租金支付,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了时,不再向原出租人履行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所有权移转时基本终止。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使受让人与原出租人之间发生
    2023-08-17
    334人看过
  • 租赁物为违法建筑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原告北京市通州京航化工厂被告赵长江[案情]:2003年9月18日,原告北京市通州京航化工厂(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赵长江(被告赵长江系个体工商户,北京市通州区老兵汽车电器修理部业主,以下简称老兵汽修)签订《租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将座落在北京市通州京航化工厂临街门面房八间租给被告使用;租期自2003年9月1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每年租金18000元,租金每半年付一次,每次付款提前15天;水电费由被告自付;被告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搭建房屋,必须通过原告同意;被告期满未支付租金,原告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按期付清房款,原告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协议签订后,原告如约将房屋交付被告使用。被告承租该房后,其中大门东侧四间用于经营老兵汽修,大门西侧四间用于经营北京市梨园兴海小吃店(以下简称小吃店,小吃店系个体工商户,业主为被告之妻张海英),原告对此未提出异议。被告承租房屋后,经原告同意,在紧邻其
    2023-03-11
    246人看过
  •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简介:2010年11月11日,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重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张某某以3000万元购买某某公司所有的某某国际大酒店1、2、3层房屋,2010年11月12日交房。超过6个月未交付房屋的,上述合同自动解除,出卖人每月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114万元,直至退还全部房款为止。后张某某按约支付3000万元,某某公司未交房,每月支付违约金。2011年8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协议约定:若2011年9月11日出卖人仍未交房或者退还全部购房款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出卖人应于2011年9月12日前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某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2011年12月,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某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等。某某公司答辩称: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意思不是买房,实质是为借款担保,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某自认从2010年11月至20
    2023-05-31
    399人看过
  • 名为买卖合同纠纷实为民间借贷合法吗
    名为买卖合同纠纷实为民间借贷是不合法的。借款合同纠纷是一种合同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涉及金钱给付的纠纷,这两者虽然都是围绕着借款而展开的,但是却还是有所区别。二者是不能混淆的,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会公共处理,因此涉及到的起诉标的和案件类型都是不同。一、买卖合同纠纷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
    2023-02-16
    352人看过
  • 名为土地承包实为租赁
    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
    2023-03-10
    12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名为买卖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法成立亦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典型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关于合同有效性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双方当事人应属合格的民事主体,其表意需真实且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要求,房屋买卖合同便可视为合法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24-05-14
    36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吗?有什么效力?
    是的。一般来说,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视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为避税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为避税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是:阴合同中一般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即受法律保护,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未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当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
    2023-08-02
    2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租赁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在签署之后承租人的权益一般不会受到侵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竞价权,旨在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瑕疵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
    2023-03-08
    498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行为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事件经过】刘某是庐阳区三孝口街道某小区居民。2012年9月,刘某和古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年,自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2014年8月,古某将该房屋卖给了杨某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杨某不愿意继续将房屋出租给刘某,于是要求刘某搬离该房屋。9月2日,三方当事人来到庐阳区三孝口司法所申请调解。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下,9月8日,三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继续承租杨某的房屋,租金支付给杨某。【法律解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1)租赁合同有效;(2)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
    2023-06-15
    331人看过
  • 名为买卖实为抵押合同可以撤销吗
    一、名为买卖实为抵押合同可以撤销吗可以。一方欺骗对方签订买卖合同,实则是抵押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撤销之后怎么处理合同撤销之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要返还因为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
    2023-06-14
    199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代为履行,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是指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二)代为履行产生的法律效力1、第三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合同债务履行完毕,合同的效力自然终止。2、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第三人为有条件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则债务履行完毕,条件开始生效,第三人根据条件的规定成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其代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请求债务人承诺的对待给付。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本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为原因。一、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性质所谓第三人代为履行,严格依据法条规定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指定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1、第三人替债务人代为履行是一种形成权,其意思表示具有单方性,也
    2023-03-30
    99人看过
  •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2024-04-12
    350人看过
  • 实为借款名为买卖能否判定为买卖行为
    在法律领域中,将实质借款却以买卖名义签订之合同仅简单归类为买卖行为并不合适。此类情形需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进行精准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真实意愿表达、贸易细节及相关证据等多方面信息。若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各方真实目的并非追求货物交易,而是达成借贷关系,则此合同一般不会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货物购置合同。换言之,如在私底下双方已就借款事宜达成明确共识,或交易价格显著偏离合理区间,远低于商品实际价值,抑或是交易流程及操作方式与常规买卖惯例相去甚远,皆可作为判定是否构成买卖行为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4-08-0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名为租赁实为买卖的门面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主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是买卖房屋,必须要经过房产部门过户才具有法律效力。
    • 房屋租赁合同实为买卖效力怎样确认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主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买卖房屋,不通过房地产部门就不能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是租赁人将租赁物品交付给租赁人使用、收益、租赁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我国,商社预售执行许可制度,即房地产开发人员进行商品预售,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预售登记,取得商社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人员进行商社预售时,必须向购买者出示商社预售许可证。而且,大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注明商社预售许可证的许可证号码。未取得商
    • 怎样处理名为融资租赁实为买卖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1、在融租赁合同中,三方当事人都同时涉及到了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义务关系。租赁物是承租人根据自身特殊需要所选定的,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因其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也具有高于一般买卖合同效力的性质,非经三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条件更为严格。 2、实践中,由于出租人处于中间位置,常常会发生出租人与出卖人协商而未经承租人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引起纠纷的现
    • 实为借款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6
      有效以房屋买卖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是一种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应当被命名为后让与担保,并得到承认
    • 什么是名为合作实为土地使用转让,房屋买卖,借款,租赁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7
      呵呵千万不要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买卖合同为虚假"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乙返还房屋。如果你这样做法院会认定赠与为真,除了房子要不回来,房款也不能要了。既然买卖合同已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