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意见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意见词的主要内容有辩护方的基本信息、代理人(律师)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辩护的法律依据等等情况。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范文
2018年未成年犯罪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我和xx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付xx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付xx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今天,四个正处在花季年龄的青春少年,本应当坐在明亮的教室聆听老师的教诲,但却因为自己的无知和愚昧,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我相信,参加诉讼的每一个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和他们的家长一样,感到格外的心痛。我们即为他们的犯罪感到愤慨,更为他们的未来感到担忧,因为今天的审判关系到他们的终身,严格依照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理本案,即是对他们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的挽救。我们认为,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根据本案事实,对被告付xx应当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理由如下:
(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付xx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检察院指控付xx参与了三起犯罪活动,根据法庭调查显现的事实,付xx的犯罪情节是较为轻微的:
1、2010年10月19日犯罪,其它三被告的供述和四位被害人的陈述都证明了以下基本事实:其一,付xx对被害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其二,付xx被李x叫来时并不知道是要抢劫,事后也没有获得任何赃物。显然,在这次抢劫中,付xx没有劫财的主观目的,更没有实施暴力抢劫的行为,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助威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不具备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付xx尚未达到为本次抢劫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
2、在检察机关起诉的第二、三起犯罪中,付xx均处于次要地位。2010年11月1日抢劫中,犯意是由xx引起,在整个过程中,付xx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在2010年11月11日的抢劫中,被害人xxx、xxx的陈述证实,这次抢劫活动是在xx追孟x回来后进行的,付xx仅仅是协助而已,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
所以,付xx在三起犯罪活动中作用是次要的,情节较轻微;没有给受害人身心造成较大伤害,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付xx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
第一,付xx犯罪时,尚不足十八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付xx在参加的三次犯罪活动中,均起着次要的作用,没有使用暴力手段的行为,与其它被告相比,应当属于从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量刑,要充分考虑“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对付xx应当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法律政策,对付xx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是我国的一贯方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审判和矫治国际研讨会上所做的《中国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制度》报告向全世界昭示,我国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审判中,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可能把对未成年犯人身自由的限制保持在最低限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是要注意正确运用法律、政策,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方针;二是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促使未成年人犯悔罪服法;三是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对被教唆而犯罪的未成年人犯,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较重,但确有悔改表现的,也应依法从轻处理,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减轻或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中,都充分体现了上述精神。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鉴于本案被告付xx在犯罪活动中地位和作用都是次要的,根据我国有关刑事法律政策,我们认为,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应当坚持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角度进行辩护,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判罚在相关的规定中都进行了认定。辩护律师的辩护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利于未成年人犯罪事实判决的角度进行解读。需要注意的是,司法机关最后的判决依据还是应当以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界定的。
-
行贿罪辩护词犯罪预备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236人看过
-
抢夺未成年人法援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131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的辩护意见词包括哪些内容
152人看过
-
未成年故意伤害案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
341人看过
-
辩护词和辩护意见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328人看过
-
辩护意见书故意杀人罪的内容有哪些?
217人看过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
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辩护意见书中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和辩护词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范本如下: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xx律师事务所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我受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xx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首先本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xx的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但根据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本案的具体情节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二、被告人系初次犯罪三、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四、被告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综上,辩
-
未成年犯罪犯罪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包括哪些内容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07未成年犯罪侦查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本案事实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几个阶段,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强奸未成年人的辩护词需要注意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贪污罪共犯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10(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
-
胁迫犯罪的辩护词主要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51、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追究犯罪,但是按照其犯罪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不一定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