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03〕3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经贸委
省计委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今年1—5月,我省全社会用电量达454.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15%,同期全省拉电11666条次,限负荷2370.5万千瓦,损失电量10622.5万千瓦时。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在用电高峰时期缺电已成定局,电力供应正在成为经济发展中新的制约因素。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电力供应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认清电力供求形势,把做好电力供应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确保电力安全、稳定和充足的供应。电力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力工业发展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凡有建设任务的地方或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电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用电高峰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做研究,沉着应对,扎扎实实地做好全社会的有序用电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电不足造成的损失。对有库容的水电站,要统筹安排防洪、灌溉、发电,充分利用水力资源,发挥水电站积极的电力调峰作用。
二、按照“适度超前、积极平衡”的原则,切实做好我省电力发展规划的调整工作,全面落实电源和电网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加快电力工业发展的意见,统筹兼顾电源和电网的协调发展,以“电厂发得出、省外购得进、电网送得畅、用户用得好”为目标,加快建设以大型电厂为支撑,500千伏为主网架,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绿色环保的电力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对即将开工建设的电力项目,必须统筹安排项目审批、设备订货、建设条件等各项工作,确保人、财、物的及时调配,力争项目尽早开工。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参建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协调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日投产。全面加快电网建设改造,抢建扩建一批电网项目,切实解决有关政策处理滞后等问题,确保电网配套项目顺利推进,尽快消除局部电网“卡脖子”问题。
四、加强电力生产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现有设施的利用率。电网企业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网厂联络,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发电企业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低谷期进行设备消缺,对难以及时处理的设备缺陷,应尽早制定预案,必要时申请减负荷或停机处理,以免造成事故。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切实保证正常发电和事故储备所需燃料。在迎峰度夏时,各电网和发电企业要做好技术监督检查,积极应对防暑降温、防汛、抗台抢险等各种情况,加强运行纪律,杜绝误操作,使电网和发电机组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五、优化调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电力供应能力。实行“厂网分开”后,经济综合部门要强化电力日常运营协调,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首先保证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合理安排行业和工业企业的供电顺序,尽量减少限电可能造成的损失。电网企业要做好供用电形势的分析预测,进一步落实省外购电,优化省外购电与省内自发电之间、省内地区之间、省统调机组之间、省统调电厂与地方电厂之间的调度工作。进一步改进、完善省内水电厂发电调度方式,在保证防汛、灌溉需要的前提下,为用电高峰尽可能保留更多的库容。在用电高峰期,地方小水电应在日尖峰负荷时段发电,积极发挥小水电装机顶峰作用。
六、在夏冬用电高峰期和其他用电紧张时段,要鼓励电厂多发电、多发高峰电。继续发挥市场机制,引导鼓励大型电厂参与系统顶峰。规范发电市场竞争行为,逐步扩大发电市场成员范围。适时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地方电厂根据系统实际供需状况,自动参与系统顶峰。要取消限制发电的各项措施,允许自备电厂富余电量上网,明确结算办法,做到兼顾社会、电网和发电企业的各方利益。
七、加强有序用电工作,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科学引导电力消费,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形势。进一步完善用电错峰方案和超电网供电能力的限电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制定政策,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认真执行大工业、普通工业峰谷电价调整试行方案,并视情况扩大至全年。设立尖峰电价,控制尖峰用电,挖掘低谷和腰荷用电,促进用户合理避峰。逐步扩大两部制电价范围,调整基本电费在两部制电价中的比重,同时在非工业、商业用电中推行峰谷电价,并着手研究季节性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电价等差别电价。积极推广节能高效和有利于削峰填谷的技术和产品,继续做好蓄热型电锅炉、冰蓄冷空调和城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的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五小”关停工作,正确引导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清理和整顿各地自行出台的有关优惠电价政策。
八、大力倡导厉行节约,通过增收节支消化不利因素。电网和发电企业要严格经济责任制,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控制不必要的支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以保持电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做好电力供应工作,所采取的各项电价措施产生的盈亏,纳入下一年度电价总盘子统筹考虑,以确保我省社会事业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电力供应工作的透明度。在用电高峰期,省经贸、计划管理部门要定期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电力供需和用电错峰执行情况,电网公司要认真执行电网调度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及时通报有关避峰用电公告,以取得社会各方的理解支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力争夺取迎峰度夏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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