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6:50:42 160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矿业权评估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矿业权评估人员的管理,提高矿业权评估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国家实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

第三条按本规定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人员,方可从事矿业权评估业务活动。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人事部负责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试

第五条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须通过考试获得。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具有10年相关工作经历。

(二)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本科学历,具有8年相关工作经历。

(三)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硕士学位,具有5年相关工作经历。

(四)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博士学位,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历。

(五)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国土资源部组织成立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编写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经国土资源部审定后,报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国土资源部规划组织考前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国土资源部负责或授权有关机构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每次考试结束后,国土资源部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的意见,报人事部验收核定。

第九条矿业权评估师考试合格者,由国土资源部颁发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条矿业权评估师执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为矿业权评估师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受聘于一个矿业权评估机构,并由该矿业权评估机构在三个月内到注册管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矿业权评估机构考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矿业权评估师岗位上工作。

第十三条矿业权评估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按规定在注册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再次注册者,除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四条矿业权评估师变换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应到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矿业权评估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册管理机构要注销其注册登记,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登记申请: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脱离矿业权评估师岗位连续两年以上的;

(三)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执业

第十六条矿业权评估师可以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

(一)矿业权出让评估业务;

(二)矿业权转让评估业务;

(三)矿业权评估咨询;

(四)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它业务。

第十七条矿业权评估师有权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要求矿业权评估委托人提供与矿业权评估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协助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第十八条矿业权评估师应熟悉和掌握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矿业权评估的规范和技术标准,执业要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评估质量。

第十九条矿业权评估师承揽矿业权评估业务时,由其所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矿业权评估师执行业务,应主动向委托人出示经注册登记的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矿业权评估师应在其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签名盖章,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矿业权评估师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技术等秘密。

第二十二条矿业权评估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

(一)委托人要求出具虚假的矿业权评估结果;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矿业权评估所需资料文件及相应工作条件;

(三)委托人提出的影响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性的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矿业权评估师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掌握新的技术方法,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矿业权评估师按规定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或授权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矿业权评估师有下列行为,注册管理机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取消注册、吊销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理:

(一)利用执业之便,索取、收受委托方不正当的酬金财物,或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执行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执业;

(四)在注册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

(五)向委托人之外泄露矿业权评估结果和在执行业务时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被吊销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要取得执业资格,必须在被吊销资格之日起两年以后,重新通过考试注册登记。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私自承揽矿业权评估业务的人员,国土资源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依据法律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矿业权评估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前,长期从事矿业权评估管理研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国土资源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核认定,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境外人员申请参加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或申请在境内执业的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土资源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矿业权相关文章
  • 温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三定"方案(国办发〔1994〕60号)和《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专业,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建立职业资格的申请,经人事部审核批准后,共同拟定具体实
    2023-05-10
    463人看过
  • 《资产评估法》实施以后,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有哪些变化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是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资产评估法》调整,在促进资源市场化配置、维护土地权利人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中介行业。通知指出,《资产评估法》对现行评估行业按专业类别管理的体制予以法律认可,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从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的监督管理部门。从四方面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资产评估法》放宽了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调了法定评估业务的特殊要求,明确了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强化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研究修改完善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对职业道德、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运用
    2023-06-15
    249人看过
  • 人事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了提高珠宝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珠宝评估行为,维护公众利益,更好地发挥珠宝评估在社会中介服务中的作用,经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决定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考试。(一)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5年。(二)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3年。(三)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2年。(四)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1年。(五)取得珠宝评估相关
    2023-06-10
    305人看过
  • 探矿权评估方法:矿产资源篇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是指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权力灭失后,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也可以重新设置、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依法转移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以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的,应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在抵押实现时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理有关手续。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编写提纲)第一章概况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项目由来、主管机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批准(备案)机关及文号,拟建地点,拟用地范围、面积、坐标,拟投资规模。二、目的任务三、建设项目所在地概况位置、交通,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概况。四、建设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以往地质工作简述以往地质勘查工作单位名称
    2023-07-07
    193人看过
  • 保险评估师资格批准
    二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二是国务院关于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是《保险鉴定机构管理条例》。报考保险评估师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评估师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2)身份证明复印件;(3)学历证明复印件;(4)短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四、审查原则和标准1、取得保险评估师基本资格: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参加保险评估师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品行端正,适合保险评估员。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保险评估师基本资格证书:(1)处以罚款,执行期不满5年;(2)对欺诈等不诚实行为的行政处罚不满3年;(3)金融监管局宣布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该行业,且禁止期未届满。5申请地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经批准的,应当以发给《保险评审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定。(1)
    2023-05-02
    329人看过
  •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一、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海域出让、转让矿业权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为财产权,统称为矿业权,适用于不动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原则。依法取得矿业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称为矿业权人。矿业权人依法对其矿业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第四条矿业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矿业权的范围可以是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和其他矿业权空白地。二、矿业权出让需要
    2023-06-08
    63人看过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按照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法律规定(1)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2)1996年实施的《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凡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劳务资本的评估制度
    为了限制、消除劳务资本评估的不准确性与主观性所带来的弊端,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相应的评估制度。就评估主体而言,基于劳务资本的特殊性,在对其评估时,应实行法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与出资人、其他股东自行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尽管实践中股东自行评估存在弊端,评估不实导致资本虚空,有违资本充实原则,损害其他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但是,针对股东自行评估的缺陷,立法可以规定劳务资本出资者应对其未能实现的劳务资本使用权价值承担填补责任,以现金补足其价值,并由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既能使劳务资本所有者理性地对待其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又能使其他发起人对劳务资本的评估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高估。就评估监督而言,借鉴各国现物出资的评估监督制度,劳务出资的评估也须接受法定的监督,以保障其公开性、科学性。这些制度包括验资机构审核制度、股东决议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等。一、可以以劳务出资的企业类型首先,根据我国
    2023-03-26
    416人看过
  • 工资制度的评估方法
    (1)工作评价的方法工作评价是工资制度设计的关键步骤。工作评价的结果,将产生表明各项工作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的顺序、等级、分数或象征性的货币值。常见的工作评价方法有五种。即经验排序法、因素综合分类法、因素比较法、因素评分法和市场定位法。(2)工资结构线的确定方法经过工作评价后,我们为组织内部各项工作确定了一个表示其劳动价值或重要性大小的工作评价值。这个工作评价值可以是顺序、等级,也可以是分数或象征性的货币值。接下来的工作是,要为这些工作评价值确定一个对应的工资值。也就是说,要把这些工作评价值转换为实际的工资值。在理论上表现为,决定工资结构线的形状,包括斜率、截距等。(3)工资分级方法工资分级的典型办法是,把那些通过工作评价而获得相近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的工作,归并到同一等级,形成一个工资等级系列。尽管这些工作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并不绝对相等,但因差别不大,因此对它们加以归并组合,可以大大简化操作
    2023-08-16
    155人看过
  • 资产评估行业呼唤统一法规
    资产评估法草案计划于明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到目前为止已有8套法律草案提交到人大财经委员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贾志杰日前在“2006国际评估论坛上”透露的信息。这一信息表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没有统一法规的局面有望在不远的将来结束。而在此次论坛上,各界人士更是一致呼吁尽快制定统一的资产评估法。行业发展呼唤完善法制建设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由最初主要为国有经济服务,发展到为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服务。评估成为我国诸多重要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定程序,同时社会自发的评估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评估范围也正在从传统的生产经营型企业资产评估,扩展到金融资产、资源性资产、公共资产、文化资产等领域。“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资产评估服务将在物业税改革、公共资产管理以及金融改革等更多领域发挥自己的作用。”财政
    2023-06-10
    340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发布三个文件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权力
    为规范我国矿业权评估管理,促进矿业权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发布《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3个文件。主要内容是明确管理者、管理相对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核心是强调评估管理过程公开,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权力,阳光行政。3个文件从不同方面对矿业权评估行业、矿业权评估管理程序等进行制度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实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管理制度、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矿业权评估的个人、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资质。矿业权评估师资格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条件,考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矿业权评估师资格。申报登记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的中介机构不得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存在人事挂靠或附属关系。《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08
    363人看过
  • 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5号《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已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经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侯捷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第一条为客观地、科学地评价我国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的办学水平,保证和不断提高建筑类专业教育的质量,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适应国际间相互承认学历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专业教育的评估工作。第三条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与国际公认的有关专业教育标准相衔接,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办出各校的特色;坚持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和监督。第四条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要对学校
    2023-06-07
    9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日前,劳动监察大队在对某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部分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面点师共17人不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针对该酒店以上违反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劳动保障部2000年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二条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本案中涉及的三类工种均系国家规定准入控制工种(职业),所以,该酒店应按规定整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指国家对符合法定职业技能标准、经考核鉴定合格后的受培训人员颁发的证书,证明其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的职业培训制度之一。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劳动监察部门已将用人单
    2023-04-22
    394人看过
  • 暂住证年度评估
    房屋出租
    暂住证过期了可以续期,只需要带原来的暂住证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小一寸彩照3照就可以到办证单位去办理了。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暂住证居住证区别暂住证居住证的区别如下: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居住证的日常主要管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流动人口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申请就可以完成居住证的申领;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居住证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居住证也可反复使用,到达新的
    2023-07-05
    30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矿业权
    词条

    矿业权又称矿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 更多>

    #矿业权
    相关咨询
    • 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等专业学历(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
    •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第29条规定如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对执业药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应及时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记录》栏内。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8条有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5
      本规定实施后,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是在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评聘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 资产评估行业会计制度第四条规定原文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3
      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实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机构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二十五条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1
      价格鉴证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