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无能诉讼与急需救助的冲突。许多老年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
2.程序的复杂性与老人急需处理之间的冲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受理时不仅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在受理后,为了保障被告的权利,还要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有的被告在外打工,拒绝回家领取法律文书或者下落不明,法院还要适用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如被告需要答辩、举证,还要给予举证期,对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等一套长达几个月甚致一两年的复杂程序。
3.儿女的赡养能力与老人特殊需求之间的冲突。
4.子女参差不齐与裁判平均化之间的冲突。
5.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需求之间的冲突。
6.农村风俗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
7.老年人的先予执行权未得到充分的保障。
8.被告滥用诉权损害原告的权益、浪费司法资源。
这类案件在审理时,还应注意相关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保这类人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能够正常的生活。我国的老年人在受理这类案件时,也应提出自身的实际要求,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保护,合法的进行相关的案件受理。
一、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
(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
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性,侵权之债的权利主体是受害人或近亲属,义务主体是侵权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因此赡养纠纷案件的权利主体是老年人,义务主体是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具有赡养义务的人。除此之外赡养案件具有人身相关性。与其他财产案件相比赡养案件最大的区别是赡养纠纷具有直接的身份权性,而非其他基于债产生的权利。
2.数额的可变更性。随时时间的推移,在被赡养人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形下,比如被赡养人生病,物价上涨等因素出现,可以要求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增加赡养费的要求。
3.时间的久远性。赡养纠纷的发生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他是矛盾尖锐到其他个人、团体都无法解决而使被赡养人请求于救助的最后底线——诉讼。而赡养案件的判决也非一次执行兑现,而是至被赡养人死亡才得以终结。
4.矛盾可调和性。虽然赡养纠纷案件发生原因复杂,主要与亲情关系和家庭财产分配等密切相关,刚起诉到法院时矛盾尖锐,似乎不可调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互相谦让,加之亲情的动力,赡养纠纷最终是可以调和的。
5.内容的丰富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老人的赡养内不光只是供吃供穿,而且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还应当满足老年人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下的特殊需求。
-
赡养纠纷案件现状
351人看过
-
处理纠纷与冲突的方法
65人看过
-
从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谈请求权的冲突
112人看过
-
赡养费纠纷案件是如何收取赡养费的
66人看过
-
赡养纠纷案件为何增多
372人看过
-
抚养权与教育权的冲突
168人看过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
退休金和养老金真的存在冲突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9不冲突,因退休工资是一种口语,一种泛称。现在企业退休,按月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领取的是退休费。至于在职时交的钱叫养老保险费(不少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是不交养老保险费的),生活中往往通称为交养老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才能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如何在司法诉讼中证明赡养纠纷的存在?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就其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客观上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和收集。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搜集证据: 1. 当事人的陈述; 2. 书证; 3. 物证; 4. 视听资料; 5. 电子数据; 6. 证人证言; 7. 鉴定意见; 8. 勘验笔录。
-
赡养费纠纷属于自诉的自诉案件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30视情况而定。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