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68条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4:46:10 186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68条规定是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在押人员立功的认定有哪些

在押人员立功的认定有:

1、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人提供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者有关证人;

3、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罪犯;

4、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其他在押犯自杀、逃跑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应当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5、遇自然灾害,不顾个人排除事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规劝逃犯自首算不算自首?

行为人规劝逃犯自首的,一般是属于立功的。《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诈骗罪退赃是否能从轻处罚

诈骗罪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是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尽管这是立功的表现,如果判刑后退赃,对量刑没有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的;从而侦破其他立功表现的案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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