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龙门县渔业船舶登记(租赁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4:10:57 7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渔业船舶所有权与国籍的取得、变更、注销申请应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2)渔业船舶抵押权可以由渔业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的人设定;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要符合本手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签名或加盖公章

真实、完整、有效

交验原件

交验原件

真实、完整、有效

交验原件

交验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龙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即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系统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关于XX单位渔业船舶登记的批复/复函》;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关于XX单位渔业船舶登记的批复/复函》;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惠州市龙门县西林路41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龙门县畜牧兽医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

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称,并对外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二、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材料申请书三、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四、泰州办理船舶废钢船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
    2023-05-13
    112人看过
  • 惠来县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487人看过
  • 钦州渔业船舶租赁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渔业船舶租赁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
    2023-05-18
    406人看过
  •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流程及其材料
    办理主体: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浙江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580-2022812受理窗口:海洋与渔业窗口办公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一、申报条件1、本区主机功率183千瓦以下的非远洋捕捞渔船、渔业辅助船舶(渔业公务船、油船、制冰船除外)2、本区搭载12人以下的休闲渔业船舶的登记、发证二、申报材料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2、经审核批准的“浙江省渔业辅助船审批表”和“渔业船舶准购准造证明”3、船舶侧面五寸照片一张4、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5、建造合同和出厂证明书(新建渔船)6、购船发票或买卖合同原件和交接文件7、元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8、乡镇(街道)渔业船舶来源证
    2023-06-12
    402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
    2023-05-14
    386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影印件;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影印件;5、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影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6、光租租赁合同;7、船舶所有人(或抵押人)告知承租人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8、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9、技术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10、海关完税单(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二、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分中心三、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受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四、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2023-05-25
    428人看过
  • 梧州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梧州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船名;船舶主尺度、吨位或船舶种类;船舶主机类型、数量或功率;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船舶共有情况;船舶抵押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除外)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梧州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
    2023-05-18
    80人看过
  • 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需要的条件
    (1)登记船舶的照片(五寸侧面照片);(2)船名取得的文件;(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4)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文件:A、渔业船舶购买取得所有权应交验购船发票或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B、新建船舶应交验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C、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以及法院判决取得所有权的,应提供相应法律效力的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文件。(5)除新建船舶以外应交验原登记机关出具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6)证明船舶所有人身份的文件:A、属于企业的,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B、属于私人船舶挂靠企业的,除提供A项所指的文件以外,还应提供企业与个人关于船舶所有权登记问题的有关协议或合同。(7)从境外购进的渔业船舶,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准予进口渔业船舶的批准文件。
    2023-04-25
    95人看过
  • 珠海万山区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在什么地方
    一、办理地点珠海市万山区外伶仃岛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2017年)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023-05-28
    135人看过
  • 贺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贺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责任科室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4.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5.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6.责任科室制作决定文书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书等材料二、贺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贺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
    2023-05-18
    293人看过
  • 柳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办理
    一、柳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办理柳州市文昌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涉农科29号窗口二、柳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柳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
    2023-05-18
    87人看过
  • 铜仁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补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1,在本机关登记;2,证书遗失或者灭失的。《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原件申请人1,《船舶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船舶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申请材料。2,《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申请船舶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申请材料。2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示范文本下载]1,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对于企业法人,是指营业执照和(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是指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自然人,是指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委托
    2023-11-29
    487人看过
  • 盐城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盐城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向海事机构提出光船租赁登记申请。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其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3、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进行书面审查。4、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予以登记的,发给《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对不予登记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二、盐城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设定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2023-05-13
    269人看过
  • 柳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收费吗
    一、柳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柳州市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柳州市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
    2023-05-18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租赁不办理登记可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5
      船舶租赁需要办理登记,情形如下: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 船舶租赁应不应当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8
      光船租赁需要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一)中国船舶以光船条件租赁给本国企业的;(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赁外国船舶的;(三)中国船舶以光船条件租赁境外的。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租赁是不是就必须办理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 船舶登记的国籍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7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