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0:46:54 425 人看过

一、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范围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

二、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有哪些

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则当事人按照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则法院就会对案件进行受理,之后就是排期开庭审判。而此时的审判结果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小心谨慎,准备好充足、有效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
    2023-04-19
    2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
    2023-04-21
    1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事故发生地以及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受理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一、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几年对于这个问题,只有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节,才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使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这一情节,法定刑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具体的案件还要具体分析,法院享有审判权,会综合考虑案情,进行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认罪态度良好、得到被害人谅解、积极赔偿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时是会适当的从轻处罚。二、交通事故怎么取证?(一)人证要找目击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
    2023-03-30
    4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法院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
    2023-02-21
    4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1.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一、法院离婚调解不立案吗法院一般的规定是,如果是一审宣判或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接到诉状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
    2023-03-25
    1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受理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交通事故案件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流程为:1.起诉和审理。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2.立案审查。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3.开庭审理。4.判决。三、交通事故法院案件受理费是多少交通事故发生后,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
    2023-04-1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交通事故受理范围,交通事故法院受理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当事人起诉非道路上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伤者预付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法院受理交通事故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受理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 交通事故的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范围是: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
    • 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范围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对于交通事故纠纷,法院的受理范围包括: 1、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3、对于调解之后不履行义务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范围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3
      对于交通事故纠纷,法院的受理范围包括: 1、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3、对于调解之后不履行义务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