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名著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2:01:21 321 人看过

一、古代的名著受著作权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0条和第21条分别规定了作者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自然人作者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作者(合作作品的为最后一位作者)有生之年加其死后50年,而精神权利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没有限制。根据这样的规定,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作者已无财产权可言,法律只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任何人均可以使用,不必支付报酬。这样有利于“调整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加速财富的积累。

首先,现行著作权制度保护的重点倾向于现在和将来的作品,“其关注的是那些新的、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5],对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则关注甚少。其次,在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上,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由作者的第一代、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人行使,但在作者没有继承人或者年代久远以后,由谁来维护上述权利可能就会产生问题”。

再次,科学技术和文化需求的发展,使得名著的利用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没有强有力的制度规制的情况下,对名著的利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作者精神权利的损害,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同时目前的这种法律制度设计极易使古典名著因“丛林法则”而陷入“公共财产的悲剧”,即“当存在一种潜在的能够产生价值的资源,且能够为任何人所共同使用时(即不存在任何制度和规则上的限制),每个使用者都会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对资源进行利用以适应个人的需要”,这样某些强势群体或特殊使用者“便会攫取大多数的公共财产”。就古典名著而言,被当作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资源时,便有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过分利用名著而破坏名著的固有价值,最终可能会导致古典名著地位的沦丧,而目前的制度则无法改变名著的这种遭遇。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框架下,健全、修正著作权制度,实行古典名著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转移、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完善名著使用和纠纷解决程序。

1.著作权保护的“一元论”和“二元论”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上,目前各国通行的是两种模式,即“一元论”和“二元论”,德国和法国分别是这两种理论的典型。按照德国“一元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可分割,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两者保护期限相同,均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合作作品则为最后一位作者死后70年。作者死后超过70年的,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接管作者的精神权利,由该部门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按照法国“二元论”模式,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独立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该权利永远存在,不可剥夺并且不因时效而丧失”,“该权利因作者死亡可以转移至其继承人”(参见《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21-1条,黄晖译,郑成思审校《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上海: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页。),可以继承。上述两种模式中,德国的“一元论”更有利于实现对作者及作品的保护,因为作者有生之年由作者自己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死后70年内各种权利由其继承人保护,70年之后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即不论作品出现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出现权利保护的真空。相比之下,法国模式则会出现保护不力、权利虚置的弊端。

2.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中国目前采用的是法国式的“二元论”模式,著作财产权保护到作者死后50年,著作人身权中发表权以外的三项权利没有期限限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条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按照立法意图,《条例》之所以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由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其原因就在于要保证立法意图的实现,使得权利在任何时候都有保障,而不至于使《著作权法》“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之规定落空。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作品的名称权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限定了其所保护的客体范围,但是并未明确说明作品名称是否收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我们仅能从法理入手,探寻这一问题。侵犯作品的名称权,笔者认为可以区分出两种情形,其一是他人转载某一作品时,保留了该作品其他部分的完整性,但是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将作品名称进行篡改(倘若包括作品名称在内的整个作品都被篡改,无疑要通过著作权法予以保护,此种情形,不在本文讨论);其二是他人盗用了某一作品的名称,作为自己作品的名称。对于第一种情形,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因为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虽然该条并未明确说明是否单独对名称权施以保护,保护的对象,仅限于作品。但是我们做文义解释,不难发现,一个完整的作品无疑应该包含该作品的名称,因而对于作品完整权的保护应该及于该作品的名称,当作品名称遭到篡改、歪曲的时候,即意味着作品某一部分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一、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
    2023-04-02
    356人看过
  • 著作权自什么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下面是对著作权自什么并受著作权法保护问题的具体回答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
    2023-03-15
    154人看过
  • 作品的名称能否受著作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的第三条以列举的方式,限定了其所保护的客体范围,但是并未明确说明作品名称是否收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我们仅能从法理入手,探寻这一问题。侵犯作品的名称权,笔者认为可以区分出两种情形,其一是他人转载某一作品时,保留了该作品其他部分的完整性,但是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将作品名称进行篡改(倘若包括作品名称在内的整个作品都被篡改,无疑要通过著作权法予以保护,此种情形,不在本文讨论);其二是他人盗用了某一作品的名称,作为自己作品的名称。对于第一种情形,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因为《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虽然该条并未明确说明是否单独对名称权施以保护,保护的对象,仅限于作品。但是我们做文义解释,不难发现,一个完整的作品无疑应该包含该作品的名称,因而对于作品完整权的保护应该及于该作品的名称,当
    2023-03-26
    411人看过
  •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电视转播权,主要是举行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时,允许他人进行电视转播,主办方会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的这一法律定义表明,一件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成果。②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独立创作而成,不是依已有作品复制而来,也不是根据既定的程式推演而来。③具有可复制性。作品应能够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并为他人所感知,进而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一、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著作权中的邻接权第一、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表演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是最典型的邻接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关的、类似的权利,通常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在传播作品的活动方面因劳动和投资而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
    2023-02-08
    485人看过
  •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一、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电视转播权,主要是举行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时,允许他人进行电视转播,主办方会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的这一法律定义表明,一件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成果。②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独立创作而成,不是依已有作品复制而来,也不是根据既定的程式推演而来。③具有可复制性。作品应能够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并为他人所感知,进而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二、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著作权中的邻接权第一、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表演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是最典型的邻接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关的、类似的权利,通常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在传播作品的活动方面因劳
    2023-04-27
    454人看过
  • 赝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不受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
    2023-03-19
    36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受著作法保护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
    • 著作权保护法出版的电影受著作权保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什么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申请人的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申请人的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相声、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可以申请版权。 申请人的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申请人的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
    • 名胜古迹图片著作权保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图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
    • 著作权受保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受保护的;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