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车辆等财物损失主要有哪些鉴定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9:12:02 455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中车辆等财物损失主要的鉴定程序有: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一、伤人事故处理期限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

1、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限制:发生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2、检验鉴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

3、尸体处理的时间限制: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4、出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限制: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

5、管辖权争议的提出时间限制: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可以开车吗

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车能不能开走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对驾照影响不大,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

2、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时,吊销原有驾照,处理后不能开车。

要继续开车,过了处罚书的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而且重新考取驾驶证时,不能考取B照以上驾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内容:

1、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3、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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