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过世后如何处理诉讼程序问题
诉讼中债务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1.继承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恢复审理案件,依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判决债务人败诉的,由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
2.如果债务人参加诉讼的,法院恢复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继承人以其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提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债务人过世后诉讼程序的诉讼费谁承担
债务人过世后,诉讼程序的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胜诉,那么诉讼费用应由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自愿承担诉讼费用,那么也可以由债权人自己承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例如,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都有责任,那么他们各自应该承担一部分诉讼费用。此外,如果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债务人过世后诉讼程序多久结束
债务人过世后,诉讼程序的结束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最长六个月时间结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n(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n(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n(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n(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n(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n(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n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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