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5:32:44 377 人看过

目前,在我国,共有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一、录音侵权是什么罪

录音侵权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外国的著作权人和内国主体的区别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国内与国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三、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

1、著作权人准备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等材料,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

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依法受理,并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

3、符合要求的,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作品有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自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人身权和人身是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的,像是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属于人身权,即使作
    2023-07-16
    69人看过
  • 外国人可以委托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其在中国享有的著作权吗?
    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通过与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相互代表协议的境外同类组织,授权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其依法在中国境内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这里所称相互代表协议,是指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的同类组织相互授权对方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集体管理活动的协议。此外,需要注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应当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2023-06-08
    180人看过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人产生使用费纠纷怎么办
    ?1、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著作权授权使用人就使用费产生纠纷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3)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
    2023-03-31
    249人看过
  • 集体组织所有权
    合伙债务
    又称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所有权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主体,其主体是工业、农业、商业、修理和服务业等各方面的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各个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代表法人的机构经营、管理、统一行使其财产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财产,除国家专有财产外,一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可以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具体包括:(1)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山林、草原、草场、滩涂、水面、水库、电站和农田水利设施。(2)集体组织所有的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3)集体组织的所有的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体育等设施。(4)国家无偿拨归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5)集体组织合法取得的其它财产。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只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使用权,所有权仍属集体组
    2023-06-08
    100人看过
  • 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国家版权局文号:权司[2004]26号发布日期:2004-3-30执行日期:2004-3-30最高法院民三庭:关于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函(法民三[2004]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迄今,在我国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并经民政部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家。有关境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无须我政府机构认可。二、关于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在我国起诉问题,虽然我国有关著作权法律未明确禁止,但我们应持慎重态度。其理由是:第一、按照国际惯例,一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另一国主张权利,是通过其与另一国集体管理组织签订相互代表协议,由另一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请参见附件1《国际作曲者作词者协会联合会公共表演权集体管理相互代表示范合同》第一、二条),根据这一原则,一个国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想在本国之外主张权利,必须通过与国
    2023-06-08
    324人看过
  • 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完善作者授权通道
    传媒杂志数字网络侵权纠纷不断,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数字版权授权渠道不通畅所造成的。因此,需要尽快建立畅通数字版权授权渠道,同时以维权为辅,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在当前数字网络环境下,面对海量作品的使用和授权,要做到既保护作者权益,又节约版权洽谈成本,促进产业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该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数字版权的授权有很多方式。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众多作者、出版商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然后集体管理组织向数字出版企业提供“一揽子”授权,同时,集体管理组织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帮助权利人维权。文著协作为全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去年与谷歌谈判,到今年与盛大文学、汉王科技、超星数字图书馆的合作,即体现了紧跟市场、服务数字版权产业的专业版权机构的优势。集体管理是解决数字版权授权的的重要渠道数字网络环境下需要海量作品的授权。单个作者、出版社、文化公司、工作室尽管拥有数字版权,但是
    2023-06-08
    66人看过
  • 著作权法中的延伸性集体管理是否合理
    合理。集体管理不是代理,是信托关系,管理会员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作者自己难以行使的权利,目的是使权利人利益最大化。第六十条的关键是提醒著作权人要有版权意识,如果不想让别人管理,比如微博、博客文章、报刊文章,只需在发表时公开声明即可。对于有人担心自己的权利“被代表”,这完全是多余。出发点主要是解决海量作品授权和众多作者无法行使著作权也希望有组织帮助处理问题。因此,延伸性集体管理可以解决众多作者版权无人管理,使用者与众多作者无法对接实现平衡利益关系的问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是简单的大包大揽,放开量授权和收钱,不是在破坏市场经济回归计划经济。另外,也要相信政府管理和监管作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
    2023-06-13
    294人看过
  • 作品加入集体管理组织后权利人并不丧失诉讼主体资格
    有观点认为,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就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笔者认为,此观点是对法律的误解。《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由此规定说明: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这种条件限制是基于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并不是权利人只要将其作品委托集体组织管理,就丧失了所有的权利。换言之,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后,其诉讼主体资格及依法享有的许可权是否受到限制,取决于其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是否对诉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本案中,好来屋公司提出中音公司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之会员,5首
    2023-06-24
    71人看过
  • 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价格尺度,结合目前中国电影版权交易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意见,就电影作品在大众传媒领域内的使用,制定本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鉴于电影作品的可看性、受众面以及成本差异较大,为尽量准确计算使用费,以国内票房和影片成本的高低为标准将影片分为六类(其中国内票房所占比重为65%,影片成本所占比重为35%。设定N=国内票房×65%+影片成本×35%):第一类,N≥2亿元人民币的影片。第二类,1亿元人民币≤N
    2023-04-23
    32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收归集体由什么组织管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两个组织均有权对集体土地进行管理,因而有权对取得的土地补偿款进行管理。对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与管理,属于村委会自治权的范围,最高院的裁判中也确认基于土地补偿费与村委会的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村民无法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村委会承担行政责任。当然,法律要求对这笔款项的分配应透明、公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应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一般而言,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土地补偿款的归属为集体经济组织。在实践中,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缺失,土地补偿款经常由村委会进行管理。然而,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发生提醒我们应重视村民自治中土地补偿款的透明、公正的管理这一问题。“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
    2023-06-24
    245人看过
  • 著作权人可以授权哪些组织行使著作权利
    1、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的,要签订书面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
    2023-04-06
    291人看过
  • 评首例背景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纠纷案
    一问题的引出2003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发现北京东安集团长安商场大量播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2003年4月,音著协向长安商场指出其未经著作权人允许,长期以播放背景音乐的形式使用音乐作品,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作品使用权,要求协商解决,遭到了长安商场的拒绝。2003年10月,音著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安商场停止播放背景音乐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长安商场辨称:首先,音著协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其次,音著协是一个民间非官方组织,无权向被告收取费用;再次,音著协主张的收费依据是其单方制定的《表演权收费标准》,对被告没有强制约束力;而且被告并没有因为这些音乐作品而营利,只是提供给公众精神享受,真正的受益人并不是被告;最后,作为大型商场企业,播放的音乐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没有违背著作权人创作音乐服务大众的初衷,在一定程度
    2023-02-16
    221人看过
  • 集体著作权如何规范实施,并有效管理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协议,使其管理著作权。《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权利人可以书面形式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授权组织管理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的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应当与其签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并按章程履行相应手续后,成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成员。第二十条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第二十一条权利人可以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与他人订立许可合同的,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合同有效期内,权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查阅相关业务材料。集体著
    2023-08-18
    437人看过
  • 集体经济组织是啥意思
    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如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出生户口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未迁出的;2、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的;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且户口迁入的子女;4、经依法批准移民搬迁户口迁入的;5、其他依法将户口迁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同意的。十一、
    2023-07-31
    395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1、制定和修改章程;2、制定和修改使用费收取标准;3、制定和修改使用费转付办法;4、选举和罢免理事;5、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7、决定使用费转付方案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取管理费的比例;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申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需要哪些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申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提交证明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的材料。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 著作权集体协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1、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2、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3、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4、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作为当事人进行与著作权有关的诉讼活动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