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确认土地权是在侵权纠纷之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52:59 111 人看过

1、在侵权纠纷中是否确认土地权是先决条件。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划土地出让、调整、征用的决定,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土地、矿产资源、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确权纠纷是在行政复议之前发生的,而普通的土地侵权行为则不需要行政复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矿产资源、水流、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或者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自治区、直辖市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出让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与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区别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承包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应当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可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不同概念。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或均要求向同一承包方发包的,显然案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3、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法调整;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一、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25
    55人看过
  • 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纠纷如何解决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邻居因盖房起纠纷找哪些部门解决邻居因盖房起纠纷找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二、山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处。农村里村民之间的山林纠纷,由林地所在地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处。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向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
    2023-04-04
    241人看过
  • 土地侵权纠纷
    律师事务所
    案由:土地侵权纠纷原告:某村委会被告:某中学2001年,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原告某村委会诉称,被告某中学所占土地系1990年镇政府征用原告的土地,当时的征地协议写明:镇政府征用原告15亩土地,其中14.5亩用来建镇中学,另外的0.5亩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后仍交还原告使用(这种行为为国家明令禁止)。但镇政府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后,被告不顾原告的强烈反对,擅自在原告0.5亩土地修建了校舍,侵占原告土地至今,原告多次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被告某中学辩称,镇政府征用的土地是15亩而不是14.5亩,而且其所占用的土地已办理国家征用手续,原告也已领取了土地补偿费,因此被告不构成侵权。本律师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法庭审理]在庭审当中,原被告双方各出示了一份1990年5月14日同一天签订的征地协议,两份征地协议上面都有原告和某镇政府的公章,唯一不同的是:原告协议上写明被告建
    2023-04-23
    383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哪些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土地确权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土地确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土地
    2023-05-22
    165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什么,土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土地确权是什么,土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确权是指确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纠纷如下处理: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吗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的,建房流程如下:1.建房户提出申请后填写建房申请表;2.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3.张
    2023-05-22
    85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什么土地确权纠纷怎样处理
    一、土地确权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土地确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如何进行土地确权进行土地确权的方式是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
    2023-05-22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出让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通常是用于经营性用地的使用。土地出让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 更多>

    #土地出让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纠纷和土地侵权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
    • 土地确权存在纠纷如何确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 土地经营权确认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序言/1 前言/1 案例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的,不因一人或几人死亡发生改变/1 案例2: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受到损害/5 案例3: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9 案例4: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户主/15 案例5: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卖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18 案例6:户口未迁出的
    • 土地确权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2
      你的问题在实践操作中非常复杂。这涉及到了两轮土地承包的问题。第一轮土地承包结束后,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你能否要回地,要看你们与村里有无土地承包合同且合同是否已到期。另外,在个别基层法院一般对这样的案件很难立案。但是,根据你的叙述及最高法院有关土地承包案件纠纷的司法解释,你家邻居及大队长的行为应是侵权纠纷,从理论及法律规定上来说,应当能要回土地。要准备好这方面的证据。我曾代
    • 土地确权是什么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9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