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0:10:17 388 人看过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三、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四、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七)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八)财产损失较大的;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了解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还能通过仲裁解决吗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场所或者法院申请仲裁解决。申请仲裁解决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
    2023-07-02
    1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和解当事人需谨慎
    律师指出:和解、调解对轻微的交通事故适用,但对于有较大损失的事故,尤其是有伤残或是死亡情况的案件,是非常不适用的。在有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项目会有很多,赔偿款的计算也很庞大复杂;而且,和解调解的数额通常都很低,有时甚至是十几倍、几十倍的差距,但在很多受害人并不觉得吃亏了,为什么?那是因为绝大部分受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可以拿到多少赔偿款。就算是和解或者调解,也需要受害人对自己可能获得的赔偿额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然当别人说赔你20万一了百了的时候,你若一口气答应下来,签订了协议,那么法律上你可以获得60万的赔偿款就已经不复存在。在此,我们还是建议争取外援,争取有交通事故赔偿经验的人的帮助或是向其咨询。或是律师或是其他掌握了这方面知识的人。事实上,从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角度出发,和解与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有很大的好处,但是对于事故受害人却未必公平。因为,如果你可以拿到一个更大的
    2023-06-14
    386人看过
  • 监护权转移时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主要职责八个到位如下: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6、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7、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8、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一、监护人有什么概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
    2023-03-28
    193人看过
  • 政府采购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政府采购当事人
    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它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包括三种人,一是采购人,他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二是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为集中采购机构。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只有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才可以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其性质属于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三是供应商,他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2023-04-24
    1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车主与保险公司的权利义务
    交通事故车主和保险公司能理赔。条件如下:1、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和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保险公司会理赔吗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保险公司不赔。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停车费,保险公司不予报销。且交警队扣车一般不产生扣车费停车费,因扣
    2023-07-04
    393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定义在古罗马法中,对合伙的性质及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已有相当明确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伙从家族共有发展为企业主的联合,以扩大经营规模,适应竞争和增加利润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较独资更进一步的经营方式,经常为各国中小企业所采用。罗马法的有关规定也为大陆法系诸国所沿袭。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础上的企业称合伙企业。特征①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②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③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④合伙人之间
    2023-03-10
    172人看过
  • 当事人在仲裁中的权利和仲裁程序中的义务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1、请求仲裁机构公平裁决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的权利;3、选择仲裁员的权利;4、申请仲裁员回避权;5、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等;6、依法正当行使仲裁权的义务;7、遵守仲裁秩序的义务。双方必须按照仲裁庭的要求进行仲裁程序,尊重双方的权利,使仲裁程序顺利进行;8、按规定及时缴纳仲裁费的义务;9、及时履行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的义务。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信息披露义务、借款人有义务收取贷款、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贷款义务、借款人还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借款人有义务按时返还贷款;2、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有权要求返还本息、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权利、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解除合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023-07-11
    281人看过
  • 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吗,当事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上诉期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二审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二、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权;2、辩护权;3、举证质证的权利;4、最后陈述权;5、请求抗诉权;6、申诉权。三、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023-06-03
    34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定义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定义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三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可能产生三种性质后果截然不同的责任:因为发生了侵权行为并因此造成损害事实,这就产生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同一个行为往往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这就产生了行政责任;而当这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交通事故损害后果重大时,这就产生了刑事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2023-06-03
    274人看过
  • 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电子资金划拨当事人分为:资金划拨人或指令人;接受银行;受款人或受益人。指令人的权利:指令人有权要求接受银行按照指令的时间及时将指定的金额支付给指定的收款人;指令人的义务:受自身指令的约束、接受核对签字和认证机构的认证、按照接受银行的程序,检查指令有无错误或歧义,并有义务发出修正指令接受银行的权利与义务。接受银行的权利:要求指令人支付所指令资金并承担支付的费用;拒绝或要求指令人修正其发出的无法执行的、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的指令;只要证明因指令人的过错而致使他人假冒指令人通过认证程序,就有权要求指令人承担责任。接受银行的主要义务:按照指令人的指令完成资金支付;就其本身或后手的违约行为,向其前手和付款人承担法律责任。收款人的权利义务:收款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收款人与指令人、接受银行并不存在支付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款人不能基于电子支付行为向指令人或接受银行主张权利,收款人只是基于和付款
    2023-06-07
    274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购房者的义务对于购房者来说,一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就依约负有一定的合同义务,须依约全面适当的履行。从商品房认购书来看,作为商品房认购书预订方的购房者主要有在特定的时间与开发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正因为购房者负有如此的合同义务,所以购房者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如果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后反悔,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为能全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还要准备好购房款,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照样构成商品房认购书的违约,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导致已经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实际履行,虽不会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却会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导致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通常,商品房认购书签订的同时,会要求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订金
    2023-06-10
    432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1、知情权;2、陈述和申辩权;3、要求举行听证权;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5、请求赔偿权。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是否有时间限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因此,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作出并送达当事人。二、有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听证。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23-04-01
    317人看过
  • 再审行政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举证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再审行政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并承担以下诉讼义务:一、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及理由申请回避。3、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4、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进行辩论的权利。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6、在再审诉讼中申请人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利。7、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据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视为证据交换)之日起3日内(或在此之前)
    2023-06-06
    462人看过
  • 劳动纠纷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劳动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是因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劳动纠纷诉讼当事人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并应当履行一定的诉讼义务。一、诉讼权利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律、法规赋予当事人用以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诉讼手段。它主要包括:(1)提起诉讼的权利。这是劳动纠纷诉讼当事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起诉一方有义务到人民法院进行应诉。(2)提起反诉的权利。被起诉方在应诉的同时,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就同一事实对起诉方提起反诉。(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或者虽能亲自进行诉讼,但需要他人给予法律帮助的,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4)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关系并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有权申请回避。(5)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在诉
    2023-04-25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权利义务分别指的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合同法》当事人有代为履行义务的权利和义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31
      合同中有义务的一方要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是债务转移的行为。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生效。 一、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债务自始无效或承担时已经消除,即使当事人有转让合同,也不会生效。 二、债务转让具有可让与性。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以下债务不可转让: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密切相关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怎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的权利(一)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二)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三)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四)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
    • 租赁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2
      租赁合同当事人中,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瑕疵担保等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