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03:16:30 369 人看过

嘉兴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三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四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六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八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在嘉兴市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一般都是工程责任和义务的承担者。而在工程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建筑单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激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建筑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的责任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的责任是民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造成损失的;4、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的。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什么情况下需要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建筑法》和《条例》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3、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4、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一、建
    2023-03-26
    273人看过
  • 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一、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承包人有的责任和义务如下: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法定或约定其他责任义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多长时间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
    2023-11-18
    494人看过
  • 建筑物业管理商的职责和义务
    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如下: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9.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落实,造成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兴建、保养等问题难以解决。(三)制度不健全,管理秩序混乱。(四)管理者与业主之间权责利不明确,影响
    2023-07-03
    471人看过
  • 过程中监理人有哪些义务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双方责任
    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科学的原则,并保证现场记录,并向委托人提供月报,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年期限内。3)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约约定时。8)按照施工作业程序。更换总监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整理和归档。9)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回收及保密工作,将监理机构人员名单、专有技术或其他保密的资料、安全事故隐患。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条款约定1)本着守法、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检查;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公正、安全事故。10)编制《监理在日志》。6)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险合同、巡视。(11)按有关规定参见工程验收,并进驻现场、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采取旁站,做好施工现场工程险合同的管理,应向委托人报告,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2023-02-04
    6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建筑施工人员有哪些责任
    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支付价款,接收工程。一、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有: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二、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否成立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接工程开
    2023-04-11
    151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责
    监管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者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3、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副总监理工程师。4、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
    2023-08-05
    64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的任务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简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一)投资控制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熟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价、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的索赔,制定防范性对策。一旦索赔事项发生,公正地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付款审核签证制度,严格计量与支付程序,及时审核签发付款证书。(二)质量控制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要做到“四不准”,即为国、材料、机械设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在施工中不准采用;前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部位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或另一分项工程不准施工。只有经质量检查合格的分期工程,才能够给予计量,从而给予支付工程款。(三)进
    2023-06-15
    8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中管理和责任是什么?
    现如今,由于开发商的缺乏社会道德心、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他们忘记了本身应肩负的责任与义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保障,国家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用来保障工程质量,维护房屋市场的风气与秩序。本文就管理办法中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罗列,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一)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
    2023-04-19
    57人看过
  •  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的责任和风险。如果挂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可能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同时,如果挂靠人与下游的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那么这些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挂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可能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如果挂靠人与下游的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那么这些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 建 筑 工 程 挂 靠 责 任 承 担建筑工程挂靠责任承担的法律分析如下:建筑工程挂靠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而第三人并不具备承包资格的行为。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
    2023-09-04
    384人看过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
    2024-05-18
    156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有哪些作用
    1、合同管理职能所体现出来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放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1.1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监理以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2合同管理具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2、工程建设监理在协调工程参与各方合同关系时所起到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作用和地位是很重
    2023-02-28
    277人看过
  •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工程的建设和实用增值。
    1、建设工程管理涉及工程决策期、实施期、使用期,而决策期主要是项目资金、任务的定义及明确目标,实施期和使用期对于工程成本、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协调沟通等形成过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着重后两个时期的控制,有利于工程达到目标。2、增值与剩余价值有点类似,剩余价值是是劳动者实现的,在资本社会里,就是资本家通过资本的运作,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建设管理的增值服务,就是项目经理为了老板实现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提供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然他自己也是被剥削的对象。对于单个项目来说增值和进度成正比,与安全成反比。一、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管理学和工程学的双重属性,以建筑工程管理为依托,兼顾工程管理,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律法规、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工程建设等领域从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中级管理人才,尤其在房屋
    2023-04-01
    84人看过
  • 一般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质量负责的责任有哪些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承担从多方面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其自行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迸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3.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4.建设单位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
    2023-03-15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建设单位履行哪些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2)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4)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5)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对建设单位有哪些保修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6
      按照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
    • 分包单位与建筑工程总包单位哪些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30
      建设工程一般是建设方和工程施工的总包方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毫无疑问,总包方应当对其总包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规定来承担自己作为总包人的法律责任,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可以将部分分包工程承包给分包企业进行分包,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分包工程向建设方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分包方和总包方有合同的约定而免除总承包方向建设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总承包方履行了总包的责任以后,如果是分包单位造成了责任,总包单位可以依靠分包合
    • 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包含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6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