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2:01:39 169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如下:

1.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3.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4.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5.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一、管辖异议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当事人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3、形式

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4、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管辖问题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销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未改变案件的管辖问题,当事人则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提出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不是可以参加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是不是可以参加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均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上诉、申请调取证据和执行生效裁判等。(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不是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不可以负责行政诉讼的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
    2024-01-15
    380人看过
  • 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如何参加诉讼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一、二审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解不成的,发回重审。(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二、民事法庭开庭流程是怎样的民事法庭开庭流程如下:1、庭审
    2023-06-26
    1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否具有必要参加诉讼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人并没有必须参加诉讼的义务,其是否参加诉讼由其自行决定。但是,如果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并没有必须参加诉讼的义务,其是否参加诉讼由其自行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民 事 诉 讼 中 的 第 三 人 : 是 否 有 权 对 诉 讼 标 的 提 起 诉 讼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
    2023-10-02
    465人看过
  • 第三方能否参与离婚诉讼?
    I.第三方能否参与离婚诉讼离婚纠纷本案当事人只能是婚姻双方,本案以外的第三方不列为诉讼当事人。在正常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再审申请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但是,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必须再审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精神执行审判监督程序。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的人,但案件结果与之有法律利益关系,并参与原告和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据信,它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主张,或者案件结果可能与之有法律利益关系。这是第三方参与诉讼的依据。第三人与原告或被告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本案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存在法律利益关系,这是第三人不同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基本点。第三人的特征被认为是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主张,或者案件的结果可能对其有法律利益。这是第三方参与诉讼的依据。第三人与原告、被告有一定的民事
    2023-05-07
    370人看过
  • 次债务人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次债务人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在存单纠纷案件中,出资人起诉金融机构的,人民法院应通知用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出资人起诉用资人的,人民法院应通知金融机构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公款私存的,人民法院在查明款项的真实所有人基础上,应通知款项的真实所有人为权利人参加诉讼,与存单记载的个人为共同诉讼人。该个人申请退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三)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
    2023-06-04
    288人看过
  • 第三人能否参加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
    (一)如果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涉及第三人处理有以下三种方法。1、依法分割:因离婚夫妻关系终止的,其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应坚持平等及均等分割原则,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给予保护。2、调解处理:若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通过调解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款及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可执行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3、另案处理:法院通常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处理,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一、离婚的时候儿女有财产分割权吗(一)只要是婚内取得的财产,没有另行约定的,会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主张平均分割;(二)若能证明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其会少分甚至不分;(三)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
    2023-02-08
    500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第三人参加诉讼怎么规定
    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做法,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涉及自己债权或债务的离婚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院就离婚案件及离婚案件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债权或债务案件一并审理,夫妻双方就债权的享有或债务的承担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的,可在离婚案件中一并作出判决;协议不成时,在离婚判决中只需说明共同债权共同享有或债务共同承担,并告知离婚案件当事人和第三人另行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以避免离婚案件的久拖不决。当然,法院也可以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仅就债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还是一方债权债务进行审查,如果确系共同债权债务,则直接阐明共同债权或债务共同享有或承担,至于如何享有或承担,由谁享有或承担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更不必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从现行的司法实践看,法官可能更愿意选择第二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的优点是可能彻底解决离婚案件中的共同财产
    2023-04-26
    119人看过
  • 如何追加诉讼第三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追加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该第三人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第三人,人民法院仍应依职权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二、追加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2、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3、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
    2023-06-17
    496人看过
  • 独立请求权和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必要条件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认为对原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2、独立请求权只能针对争议中的诉讼标的提出。3、独立请求权必须同时向本诉的原、被告提出。4、独立请求权必须在他人的诉讼已开始之后提出,即有了本诉,才可能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当事人吗?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常见的类型有:(一
    2023-07-06
    330人看过
  • 2023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案件处理结果同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法院就可以通知其参加。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
    2023-05-09
    123人看过
  • 能追加单位为第三人参加法定继承案诉讼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是由法定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的,而单位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是不能追回单位为第三人参加法定继承案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3-06-14
    367人看过
  • 第三方遗嘱公证必须有第三人证明人参加吗
    遗嘱公证一般是必须要有第三方证明人再次的。而前述的第三方证明人也就是公证处。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一、遗嘱有哪些形式 如何变更公证遗嘱根据规定,遗嘱分为五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的公证遗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原立遗嘱的公证机关在外地,来去不便,则可以到现在居住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新的公证遗嘱,并说明原公证遗嘱的情况,这样经办新公证遗嘱的公证处,会通知原立遗嘱的公证处,从而保障变更公证遗嘱的权利实现。二、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
    2023-06-24
    132人看过
  •  第三方能否委托诉讼代表参与诉讼?
    该段内容讲述了诉讼代理人的回避问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但若他们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或者如果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其近亲属,或者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则应该回避。已经成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以下情况下应该回避:1、如果他们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2、如果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其近亲属;3、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素 材 : 诉 讼 代 理 人 权 益 与 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受人民法院委托,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员。诉讼代理人的权益与义务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包括:1. 获得委托
    2023-09-10
    214人看过
  • 婚姻案件能否准许第三人参加诉讼探讨
    一般的离婚案件都是两个人的事,没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先例,但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在存续期间,由李某之叔出资购买一辆价值20万元的运输车辆,并以王某的名义入户,该财产的实际所有人为李某的叔叔。现王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以该车为要求分割,案件审理中李某承认该车系其叔叔的。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李某之叔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由向法院写出申请要求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对李某之叔能否参加到中,产生争议。一种意见认为:不同意第三人参加到婚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理由是:婚姻案件是关系到身份关系,有时还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便有外人参加诉讼来解决案件,如果准予第三人参加诉讼,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对于涉及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可暂不处理,待离婚案件处理完后,由第三人另案起诉解决。二种意见认为:如果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话,可准许李某之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部分庭审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双方部分准许第三人参
    2023-06-11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民事诉状格式范本(含第三方参加诉讼)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8
      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为例,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
    • 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对诉讼中原告、被告所主张的独立民事实体请求权,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第三人对该请求权的主张作为参加诉讼的理由;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自己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 参加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方式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0
      1.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或者第三人申请参加。 2.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其他行政相对人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审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参
    •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怎么收取诉讼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交纳诉讼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需要交纳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