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1:25:46 332 人看过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流程八步详解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农村政策越来越好,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社会热点,由此产生的农村征地和安置补偿也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说到征地补偿,很多被征收人更关注结果,急切地想知道我能拿多少钱,而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流程,则不太关心。然而,没有合法的征地拆迁过程,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个结果,也很难得到保障。以法律之力,保护我们的土地和家园,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为各位被征收人详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流程。希望有农村土地被征收情况的朋友们仔细阅读。第一步:征地告知这里的征地告知,就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这个预告一般会告知征地范围,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预告之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般就很难获得补偿了,这就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
    2024-01-27
    422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和倍数详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按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不是按附近房价的1.5倍赔偿。补偿标准是按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价格。这类似于市场价就是以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区位三家房地产公司十二个月内销售价格加权平均,得到市场价格,再减去当地房地产平均理论造价,得到土地价格,这土地价格就是被征收房屋的土地补偿价,然后再加上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即重建被征收房的当地造价),减折旧就是房屋的实体补偿价,还要加过渡费、搬家费、附属物补偿、装饰补偿、各项补贴奖励等构成整个补偿。实际补偿时是要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要在被征收地块找一个样板房,或虚拟一个样板房用类比的方法进行评估,比样板房好的房子就要加价,比样板房差的就减价,还要用各种系数修正,比如层高系数,朝向系数,周边环境系数,独门独院系数,房屋结构系数等,这样通过修正后就能将各种房屋的补偿价格评估计算出来。以
    2023-07-05
    246人看过
  • 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详解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时,若未能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取得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办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3-07-07
    20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征收条例规定如何进行征收?
    一、土地使用税征收条例规定如何进行征收?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
    2023-04-13
    422人看过
  • 土地征收来袭,你了解征收的补偿标准规定吗?
    也许是国家的政策导向,也许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国各地普遍拉开了土地征收运动。随之而起的是身临其境的被征收当事人对征地补偿费的关注。几乎所有的被征收者,听到土地征收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家的那块地能分多少钱呢?对呀,如果你的土地要被征收或正在被征收,你能分多少钱呢?政府分给你的钱你会觉得满意吗?有没有会相比较市场价会高一点的补偿呢?这钱都是怎么分的呢?……很多疑问都会随着补偿费的问题而延伸开。目前,在土地征收实践中,由于征收程序不规范和直接操作征收拆迁工作人员的违规执法等原因,会直接损害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反馈到被征收人身上的现象就是现下的征收拆迁补偿费普遍偏低,由此而引发了很多暴力纠纷。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那到底被征收人该分多少钱才合适呢?下面跟着在明律师来看看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然后根据这些法律规定计算,你来说说看,你能分多少钱。一、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
    2023-06-22
    4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回收补偿政策详解
    国家回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数额应当去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土地被征收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
    2023-07-04
    416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费征收哪些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出让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一、土地征收能得到哪些补偿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
    2023-03-26
    228人看过
  •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用规定
    每个地区有细微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022-02-14
    163人看过
  • 农村征地征收补偿标准详解怎么查
    查看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在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或者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的官网。一、拆迁法定程序合法的征地拆迁程序如何进行,首先根据需要上级政府审批的程序简单归纳为三个阶段: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审批前:一是发布征地告知。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收人确认。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拟定“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向上报批。审批中: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批后: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二是办理补偿登记。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是举行听证。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以上三个阶段就是涉及集体土地上征
    2023-06-27
    60人看过
  • 花都石岗征收土地补偿的规定
    一、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二、花都石岗征收土地补偿规定1、“拆迁补偿方案”政府没有征询民意,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因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
    2023-03-26
    459人看过
  • 天津征地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哪些费用
    一、天津征地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哪些费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
    2023-04-13
    126人看过
  • 补偿土地征收具体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3-04-14
    313人看过
  • 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房”和“地”是一体的,但征收的本质是“征地”。“房”总是在贬值,“地”却相反,每年都在升值。因此,房屋征收如果撇开“地”而仅对“房”进行评估,那么这样的评估结论是不完整的,补偿结论也往往很难被接受日前,备受公众期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条款主要有两个,即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20条第1款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此来看,“征收条例”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仍持“回避”态度,在解决这个棘手问题上没有任何突破。其实,《土地管理法》早有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尽管有明确法律依据,但现行《城市
    2023-06-08
    283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征收土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2023-08-15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的条例第二十四条详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征收住宅,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其自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六个月内的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按照租赁与被征收房屋面积、地段相当的住宅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房屋征收部门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有规定征地补偿的数额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4
      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没有规定征地补偿的数额,但是规定了任何单位在征地之前,都必须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条例权制定补偿标准,并且只有该标准已经获得了行政机关的同意之后,征地机构才可以具体落实征地工作,之后就需要一次性的支付补偿款。
    • 征地补偿条例里详细规定了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6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 土地征收条例的补偿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11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 最新国土土地管理条例第70条最新规定详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8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化整为零、谎报地类等手段弄虚作假报批土地,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发放土地证书,对收取的有关土地费用违法使用或者使用不当,不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依法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