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被驳回后还能再进行案外人执行之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14:35:21 126 人看过

1、当执行异议被驳回时,提出异议者应首先向上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2、在复议请求遭到拒绝后,方可进行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行为;不得未经复议环节而径行发起执行异议之诉。

对于执行异议申请书遭法院驳回的情况,关联方和当事人如对裁决持不同看法,若质疑原有判决或裁定失误,则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倘若并不涉及有争议的原判或者裁定,那么也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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