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施工质量纠纷诉状必须要提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9:31:16 63 人看过

房屋装饰施工质量纠纷诉状必须提交的。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够进行混淆。

一、民事纠纷是犯罪行为吗?

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在于:

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同属法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违法行为的存在,基本上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等等。但是就现代社会而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二者也是明显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犯罪行为,因而刑事责任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而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因而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必须的联系。

2、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对国家承担责任。而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而不是向社会或国家承担责任,因而是否实际地追究民事责任,可以被侵害人的意志为转移,民事侵权行为人可因被侵害人的同意而被免除责任。

3、主观方面不同。刑事责任的成立一般以犯罪人的故意为常态,刑事责任的成立及大小受行为意志状态和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影响,对于过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有明文

规定为犯罪时,才可以认定为犯罪,而民事责任绝大多数是因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其责任范围一般也不受主观恶性大小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部分刑事案件当中,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般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应当怎么承担,就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施工必须要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吗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此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2023-05-01
    221人看过
  • 装修合同纠纷对工程量必须鉴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装修合同纠纷是不是一定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要看纠纷的原因而定,如果是非工程质量纠纷的,不需要进行鉴定。装修合同解除怎么处理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1、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的部分修改、补充或全部取消。这种情况下,双方会订立新合同,老合同自动作废。2、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已无必要时,允许当事人一方及时通知他方变更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处理同第二种情况)如果你的装修合同,出现过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之一时,是可以申请解除合同的。我们最先采用的是协商解决。建议你与装修公司进行友好的沟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解除合同书就可以了。由于装修公司顾忌口碑影响,如果未开始施工,保证金之类的都可以要回来的。而如果已经开工,可以双方各让一步,友好解除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
    2023-11-23
    494人看过
  •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够进行混淆。一、民事纠纷的特点是什么?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2、调解: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调解达成的
    2023-06-27
    162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
    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确实属于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二、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这是当事人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再次协商的一种方式。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和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方式,并非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2.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法院诉讼与
    2024-03-27
    318人看过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施工规范是如何要求的?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
    2023-04-16
    155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必须鉴定吗
    一、房屋质量问题必须鉴定吗关于住宅房屋的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层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向:第一,重大安全隐患,即为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显现出结构性的破裂、倾斜、倒塌等状况;第二,对于日常居住和使用产生了严重影响的质量问题,比如无法供应稳定的自来水与电力资源、隔音效果严重不足等现象;第三,其他诸如房屋漏水、地面空鼓、墙面涂料脱落等一系列常规的质量问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1、开发商违约,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2、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
    2024-03-11
    161人看过
  •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监督
    现场管理实际上是我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是创造经济效益的最前线,同时,它也是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场管理水平,代表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综合表现。从个人的观点出发,我认为要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现场施工管理1、技术问题。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特别是装饰工程,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各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并以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出来,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
    2023-06-07
    323人看过
  •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打官司麻烦吗?
    律师解答:不麻烦。1、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打官司不麻烦。2、合同纠纷属于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院的通知时间参加庭审就可以了。4、如果有委托律师的,就可以由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4-05-05
    50人看过
  • 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可按本标准附录D判定。3具有完整的施工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水平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本单元,并按批验收。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验收包括两个方面: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质量控制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管理?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2)
    2023-06-29
    127人看过
  • 工程质量纠纷答辩状
    工程质量纠纷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山东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南定车站街69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被答辩人:XXX,男,1958年3月1日生,汉族,住XXXXXX.因被答辩人XXX诉答辩人山东X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现作出如下答辩:一、被答辩人存在严重违约情形,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程款,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2007年6月15日、2007年7月26日,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签订了两份合同:《电热煅烧氧化铝磨料辊道窑建造合同》与《梭式窑建造合同》。其中《电热煅烧氧化铝磨料辊道窑建造合同》约定,被答辩人承包该辊道窑的建造任务,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包工包料、包调试,答辩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分批支付工程款。但根据被答辩人的实际履行情况,被答辩人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合同,其中工程的结构、建筑材料等方面存在严重违约情形。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23-04-27
    420人看过
  • 法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法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3、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期届满后三年。4、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三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
    2024-01-30
    252人看过
  • 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判决,以及公开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2024-01-27
    243人看过
  •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
    一、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不可以,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三、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四、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
    2023-06-15
    480人看过
  • 装饰施工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是多少
    装饰施工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是根据标的额确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一、装饰施工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
    2023-02-23
    25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房屋装修质量纠纷案件答辩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5
      通常来说起诉状内容应包含有,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 装饰装修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装饰装修纠纷案上诉状该怎么写?)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7
      诉状的基本结构 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
    • 房屋质量保修金必须退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8
      1、不是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退还,一般是两年,这个看甲乙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2、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交付后,视为质量合格,可以免除部分责任,但是对于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是不能免除的。 3、房屋主体如果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反映出的问题就大了。验收方面、材料方面、施工技术等方面可能都存在问题。
    • 装修合同纠纷能起诉立案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反诉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7
      如果对方发生了违约,是可以通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反诉状来进行反诉的,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起诉状俗称“状子”。它是司法公文中使用频率最大的一个文种。别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要“告状”,就
    • 装饰装修合同质量反诉状应该怎么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李××,××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费××××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0×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