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工伤赔偿我。一般伤害(未达伤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费;二是致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设备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3)死亡赔偿项目:
丧葬津贴,一次性伤亡津贴和家属抚恤金
(4)失踪职工情况:
失踪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的补偿项目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未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50%(生活困难的);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恤金等,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关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未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残疾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按属地原则选址。第四条职工、童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根据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医疗、护理费用确定,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和交通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第五条一级伤残的,按照补偿基数的16倍支付;二级伤残的,按照补偿基数的14倍支付;三级伤残的,按照补偿基数的14倍支付,是补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三倍,九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两倍和十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一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本单位所在工伤保险地区职工死亡时的平均年薪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造成的,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七条单位拒绝一次性补偿的,伤残、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如果被证实,第八条残疾职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死亡童工的近亲属与本单位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了该办法
如有其他疑问或情况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未得到工伤赔偿怎么应对
431人看过
-
工伤受害者未得到赔偿应该怎么维权
190人看过
-
工伤三级伤残离职员工应该如何得到赔偿?
485人看过
-
工伤赔偿计算方法:10级职工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290人看过
-
农民工遭受工伤后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55人看过
-
失业员工应该得到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75人看过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
工伤未得到赔偿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赔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
-
工伤如何赔偿, 当事人发生工伤, 应该得到哪些待遇, 应该得到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工伤无需离职,一直享受工伤待遇。当事人发生工伤,应该得到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
-
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吗,应该得到什么合理的赔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7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