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构成犯罪的行政案件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21:56 17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案件已经构成犯罪的,应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被行政拘留保证金可以退吗

首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

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

按规定,行政处罚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撤销:

(1)行政处罚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所以若是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即主体不合法,那么会被撤销。

(2)行政处罚不适当。对于“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比如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

2、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

如果行政拘留开始执行,意味着不再暂缓执行,那么之前交的保证金,就要按规定返还被行政处罚的人。

其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又逃避执行的,将拿不回保证金,会被依法上缴国库,并且行政拘留处罚会继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暂缓执行相关文章
  • 如何定性行政案件为犯罪?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是犯罪: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4、客体方面: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法律关系。行政案件能撤诉吗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首先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视为撤诉有三种情形,第一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二是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第三是:原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
    2023-07-07
    91人看过
  • 受理行政案件是否已经立案处理?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后,是不需要立案的,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查,确定有违法事实的作出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刑警队传唤是立案了吗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且刑事传唤也不一定是立案,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有权力对于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问询,但是在传唤的时候相关部门]必须要出具证明文件。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种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
    2023-07-07
    458人看过
  • 如何判断诽谤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一、如何判断诽谤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断诽谤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下: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二、诽谤罪构成要件是哪些诽谤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诽谤罪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
    2023-09-08
    404人看过
  • 已行政处罚的案件可以二次处理吗?
    同一案件,不能同时做出2个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多久不追究两年。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二、行政处罚的时效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法对处罚的时效做出了明确的限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时效的计算,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三、一个案子两个违法行为行政法律上如何处罚如果违反了多个条文,要分别进行认定、裁量。合并处罚。在实际操作中有三种不同的方法:第一种方法:在有两种以上需处罚的违法行为时分别裁量后
    2023-04-03
    267人看过
  • 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如何处理,犯罪如何处理
    一、借贷案件抗拒执行的如何处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以下规定处理。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
    2023-12-14
    396人看过
  • 犯罪构成要件如何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涵盖四个基本要素: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及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即为实际实施犯罪行为之人,其需满足特定的刑事责任能力要求。犯罪主观方面则包含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等多元化的心理态度。犯罪客体是指受到刑法法律保护且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最后,犯罪客观方面则主要由犯罪行为及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客观事实组成。以蓄意谋杀罪例示,犯罪主体须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蓄意剥夺他人生命之故意;犯罪客体则为他人合法权益的生命权;犯罪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际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导致了严重的死亡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4-08-03
    25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先履行抗辩权已届履行的案件?
    先履行抗辩权已届履行的,如果对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自己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义务。民法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
    2023-07-20
    282人看过
  •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一、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时通常会被判无罪,原因如下:(1)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衡量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准。犯罪构成要件是组成犯罪构成的具体的事实特征,或者说犯罪构成这一法律标准的具体内容。符合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符合犯罪构成,就是符合该罪全部的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不符合其中任何一个犯罪构成要件,都不构成该犯罪。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表现。(2)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和非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可以分两类:犯罪化的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和非犯罪化的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非犯罪化的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都是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因而都不可能构成犯罪。非犯罪化的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极其罕有而不必犯罪化的行为和可能会犯罪化的行为。对于前一种行为,可能永远都不
    2023-04-29
    256人看过
  •  政府机构如何处理未立案事件?
    如果在派出所遇到不处理案件的情况,可以向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院会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工作,并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要注意收集证据。报案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会保障其权益。同时,对于虚假报案和恶意报案,法律也不会容忍。因此,如果遇到警察不立案的情况,不要着急,国家有很多监督措施,会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派出所不处理案件,那么应该向谁寻求帮助呢?答案是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工作。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您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是提起自诉的话,要注意自己收集证据:有人证、有录像、有派出所的笔录就可以了。报案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会予以充分保障。但如果是虚假报案、恶意报案,不仅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浪费在处理无
    2023-10-30
    273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已构成犯罪的如何量刑
    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判处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是侵犯通信自由罪。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判多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既遂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二、侵犯隐私权最多判几年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非法拆开他人信件违法。私拆他人信件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论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
    2023-06-25
    3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刑事案件罚款如何处理
    一、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案案件处理,所以刑事立案后,不可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刑事案件罚款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判处
    2024-01-20
    168人看过
  •  成年后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的案件?
    本文提到,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成年后才被抓获的情况,应考虑到其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年龄以及犯罪情节来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处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行为在成年后才被抓获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方式应考虑到其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年龄以及犯罪情节,以此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处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如 何 判 定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认知水平。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同一事物的认知程度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其次,需要考虑未成年人
    2023-09-10
    1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
    一、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案案件处理,所以刑事立案后,不可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刑事案件罚款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判处
    2023-04-22
    2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案由的构成
    一、行政诉讼案件案由的构成(一)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诉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处罚为例,案由应确定为:“治安行政处罚”。“治安”为公安行政管理范围之下具体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则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不用具体的处罚形式“拘留”进行表述。以海关作出没收走私物品的行为为例,其案由应确定为“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管理范围相对窄一些,无需再作分解,可直接以“海关”作为第一构成要素。(二)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件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案为例,案由确定为“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中
    2023-06-06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暂缓执行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内,暂停执行某些诉讼程序或强制执行措施。通常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期限或权利,以便当事人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寻求救济途径来解决问题。 暂缓执行的原因可能包括当事人有特殊的理由需要给予期限、案件... 更多>

    #暂缓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中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7
      行政处罚中发现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该由行政处罚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
    • 如何理解贷款诈骗案件的犯罪构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5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其中,“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
    • 如何解释构成犯罪构成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9
      所谓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2、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行为成立犯罪所需的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只有经过
    • 行政拘传构成犯罪不构成行政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2
      1、拘传不算行政处罚,而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如何构成犯罪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要客观因素构成,其中因素是构成犯罪所必需的条件(犯罪构成要素),各要素包括一些要素(犯罪构成要素)。简单来说,几个因素构成一个因素,几个因素构成一个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各要素的有机统一,各要素根据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