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居住地是否有权提出离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05:17 427 人看过

原告可以向居住地起诉离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住在哪里就去基层法院起诉。但在下列情况下,原告可以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对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的;

4、被告注销户籍;

5、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6、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上述六种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原告有证据开庭不来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但是,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

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女方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法院不受理,是否到被告居住地起诉
    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是原告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到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区,需要看谁是原告。《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
    2023-04-28
    304人看过
  • 女方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法院不受理,是否到被告居住地起诉
    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是原告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到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区,需要看谁是原告。《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
    2023-02-22
    68人看过
  • 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在原居住地办理?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其中一方非内地居民,要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在内地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离婚彩礼可以不给吗离婚彩礼能要回吗离婚彩礼返还可以申请,前提是彩礼要符合法定返还条件。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男方就可以在离婚时向法院申请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
    2023-07-02
    140人看过
  • 涉外离婚原告可在国内居住地起诉
    1994年,孙女士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婚后生一男孩。1996年,丈夫张某到加拿大留学,孙女士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张某初到加拿大时,还时常主动给孙女士和儿子寄一些生活费。两年后,张某定居加拿大,并要求孙女士移居加拿大。孙女士考虑到家中年迈的父母需要人照顾,自己在国内又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便先以探亲的方式到加拿大与丈夫团聚两次。可能是双方分开时间太久,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总是发生摩擦,不欢而散。孙女士选择了回国,并要求张某回国发展。已经在加拿大有所发展的张某不仅不愿回国,而且对孙女士及儿子也不再理睬。面对绝情的张某,孙女士提出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但听说张某已取得加拿大国籍,不知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连线调解人丰台司法局范*智、王-阳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张某自取得加拿大国籍之日起就不再是中国公民了,孙女士与张某
    2023-03-10
    155人看过
  • 涉外离婚原告可在国内居住地起诉
    1994年,孙女士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婚后生一男孩。1996年,丈夫张某到加拿大留学,孙女士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张某初到加拿大时,还时常主动给孙女士和儿子寄一些生活费。两年后,张某定居加拿大,并要求孙女士移居加拿大。孙女士考虑到家中年迈的父母需要人照顾,自己在国内又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便先以探亲的方式到加拿大与丈夫团聚两次。可能是双方分开时间太久,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总是发生摩擦,不欢而散。孙女士选择了回国,并要求张某回国发展。已经在加拿大有所发展的张某不仅不愿回国,而且对孙女士及儿子也不再理睬。面对绝情的张某,孙女士提出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但听说张某已取得加拿大国籍,不知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连线调解人丰台司法局范*智、王-阳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张某自取得加拿大国籍之日起就不再是中国公民了,孙女士与张某
    2023-06-14
    210人看过
  • 离婚诉讼可否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提起?
    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
    2023-07-03
    36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在,且被告居住地也在上海,原告居住地在,能否在武汉的提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起诉一般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立案。如果被告户籍在武汉,可以在武汉起诉;如果被告常住上海,也可以在上海起诉。
    • 离婚时,原告应在居住地起诉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2
      符合下列情形的,原告可以在居住地起诉: 离婚夫妇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哺乳期女方提出是在居住地还是原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 原告在某地居住六年,被告不在该地的居住,能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1、原告在某地居住六年,被告不在该地的居住的,不能在该地起诉离婚。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被告在某地经常居住是确定法院管辖的依据。原告在某地经常居住不是法院确定管辖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
    • 原告住所地是否有管辖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