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可以受理
(1)国家行政机关与员工之间因聘用、调动和履行雇佣合同而产生的争议(2)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因辞职而产生的争议,解雇和履行雇佣合同或雇佣合同(指经省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实的合同)
(3)依法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人事争议可以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规章制度
根据人事争议仲裁的特点,一般来说,其管辖权实行区域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相结合的原则,辅以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制定和管辖权转移。所以,,下列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人事争议,可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1)省政府各直属部门、事业单位和南京市省级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2)双方的人事关系由省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代表,当事人与省内单位之间的人事纠纷
(3)中央驻南京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之间发生的人事纠纷,其人事关系由省人事厅管理地区
(5)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人事纠纷
什么是仲裁参与人
仲裁参与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和第三方。本单位和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是人事纠纷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或者其他人员参加仲裁活动。人事争议当事人超过三方且有共同原因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与解决人事争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也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仲裁委员会是什么?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在其管辖范围内依法处理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其基本职能是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领导和监督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工作;指导下级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仲裁室是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室,主要负责案件受理、文件传递、案件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和日常管理;仲裁庭是仲裁委员会为审理其具体案件而组织的临时机构。它是案件的组织者和承办者
一般来说,仲裁委员会是领导机构,仲裁处是行政机构;仲裁庭是处理案件的非常任临时组织。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投诉有什么区别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投诉属于不同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区别在于:
(1)不同的属性。人事争议仲裁是一种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它处理中级人事纠纷,具有准司法性质;投诉控告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行政行为
(2)不同的对象。投诉人和投诉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可以是机关、机构或单位的个人
(3)不同的适用法律法规。投诉和投诉主要适用于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适用我省《人事部人事争议解决暂行规定》和《江苏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4)不同的适用原则。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投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为什么要进行人事争议仲裁
-
人事争议仲裁哪些案件是可以受理的
214人看过
-
什么样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378人看过
-
我国哪些部门可以处理劳动争议
210人看过
-
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466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审理
183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接受并处理劳动仲裁申请?
88人看过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
仲裁哪些人事争议可以不受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1仲裁部门可以接受这些人事纠纷: 1、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等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争议。
-
人事仲裁受理哪些争议,怎么区分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2一、人事仲裁受理哪些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
-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人事争议仲裁的专项程序哪些案件可以受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71、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中,以下案件是可以受理的: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
-
劳动争议仲裁时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受理仲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