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无名氏的死亡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0:51:59 486 人看过

1、丧葬费:承担死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义务人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死者有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需要扶养,赔偿义务人需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3、死亡补偿费:死亡补偿费的数额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

4、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过失致人死亡的最高赔偿时多少

过失致人死亡的赔偿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被抚养费生活费。2013年的死亡赔偿一般是在50万元以上。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后判几年

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无名氏车祸死亡交管代领赔偿金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大巴车撞死无名氏案,交管部门以调解的形式,要求代死者保管赔偿金的做法得到了法院认可。2007年3月11日下午,南京某旅游公司驾驶员杨某至驾车沿327国道行驶至山东临沂市河东区某加油站附近时,不慎撞上了一名突然闯入快车道的流浪汉。由于伤势过重,两天后这名流浪汉死亡。经认定,杨某至与流浪汉负同等事故责任。由于对方身份无法确认,其法定继承人也一直没有出现,导致事故处理无法完全了结,肇事方的车辆被交警扣押。2008年1月17日,河东区交警大队找到杨某至调解这起交通事故。由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没有出现,杨某至对调解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河东交警大队认为其有权调解该事故,并代死者的合法继承人保管死者赔偿金。最终,杨某至在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上签了字,并向河东交警大队交付赔偿款85775元,后者向杨某至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支付赔偿款后,南京某旅游公司找到永安财产保险公
    2023-06-08
    19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包含交强险?
    1.交强险中的赔偿含死亡赔偿金。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需要承担人身损伤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2.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等。工亡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兼得吗工亡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可以兼得。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
    2023-07-03
    46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道路死亡交通事故分类为以下几种:1、按损失程度分为:(1)轻微事故;(2)一般事故;(3)重大事故;(4)特大事故;2、按损害后果分为:(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
    2023-07-10
    253人看过
  • 车祸致无名氏死亡如何赔偿
    车祸致人死亡,需要向家属支付以下赔偿: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依据是怎么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2023-04-04
    15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致残赔偿项目一样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致残赔偿项目一样吗?1、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致残的赔偿项目是不一样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是: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2024-01-28
    4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要怎么样办?
    一、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要怎么样办?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之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知名死者人人身损害赔偿无保存权力,必须交由有关部门保存,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地方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这部赔偿费用交由财政部门专账保管,其损害赔偿权力确认后,再从财政部门支取给赔偿权利人。所以无论要怎么样是需要赔偿的。如果所受伤害不大,一般就依据医疗报告和治疗所花费用的以及损害财物的维修费或者价格保单等凭证,向侵权者或者保险公司讨要赔偿款项。如果是所受伤害非同一般,很有可能身体功能遭到极大的重创,也就是残疾。除了上述所需要的凭据之外,还需要去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其所受伤害进行等级评定的伤残赔偿金,还有在不能自理时所聘请的护工的花费,因身体问题而不能正常上班的误工费。等等
    2024-01-05
    454人看过
  • 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研究
    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一种是由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再转交给他们,一种观点是由事故发生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情况,则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而这一类的案件,按规定,由法律授权的相关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并没有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导读: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亲戚开车撞死了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婴儿的户口在江西九江县沙河镇,属于城镇户口。对方要求赔18万,请问这个数目合理吗?婴儿也要赔20年吗?还有城镇的人均收入的多少,在哪可查到呢?婴
    2023-07-01
    407人看过
  • 谁为交通事故中的“无名氏”主张权利?
    无名氏遭遇交通事故,甚至在事故中死亡,他们的权利该由谁来主张?如果有关部门作为亲人替他们主张权利,那么,索赔来的钱怎么处理?有两起民政局为无名氏受害人维权案件,分别是江苏省高淳县民政局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和湖南省临湘市救助管理站把肇事司机所在单位和交通事故的被监护人,民政部门一般为监护人。其次,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作为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等。对于直接利害关系的理解,一般认为是存在实体上的权利与义务。但如果对直接利害关系作广义的理解,我们就可以看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社会机构对被管理人员的事宜应当也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可以由民政部门作为主体代为履行诉权,以此作为救助基金填补空白。如果出现权利人,再由民政部门归还,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充。对于赔偿款的处理,刘辉煌介绍说,目前的现状是,一方面,无名氏死亡赔偿金无人认领;而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交通事故受害人
    2022-04-11
    203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证明1、关于误工时间证明相关司法解释将此分为非持续性与持续性两种。非持续性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时间应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即受伤耽误工作之日起到定残日前一天。定残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即不再赔偿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误工时间从侵权行为开始起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证明时间的证据是医疗机构关于治疗情况的证明,比如出院小结,能证明住院多久,住院时间就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院诊断患者已经治愈的时间。构成残疾的,则由伤残鉴定书表明的定残日期确
    2023-06-02
    356人看过
  •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商业险就要看合同注明的理赔情况,这种保险是在各个赔偿项目上数目超过交强险理赔数额时再理赔给对方,而且一般交通事故起诉时要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的,这样的话有了法院的介入,损害赔偿会顺利的很,也会很及时。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二)无责任交强险不赔本车上的损失,只赔除本车和本车上人以外的第三者损失。所以乘客受伤,本车的交强险是不会赔的。如果是和其他车辆发生事故,那本车上的人
    2023-08-17
    13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金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车祸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然后保留好收据,走赔偿流程时找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的相关的赔偿问题有:(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
    2023-04-04
    147人看过
  • 怎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但由于国家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只能根据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怎样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
    2023-08-06
    41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费等。
    2023-06-08
    170人看过
  • 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谁来领取?
    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的领取有很多做法,一种观点是由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再转交给他们,一种观点是由事故发生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但原则上由当事人携带驾照到交警队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可以本人领取,可以代为领取。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
    2023-06-27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无名氏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在未找到无名氏家属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作为理论上的赔偿权利人,代收理赔款,因此交管部门是诉讼主体
    • 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无名氏索赔主体资格怎么划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一、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无名氏死亡,责任方本应该计算赔偿死亡赔偿金,但应该在找到死者家属确定其身份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 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死亡赔偿项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3
      偿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
    • XX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赔偿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具体赔偿额度需要看2016年内蒙古的赔偿标准是否已经出台。
    • 无名氏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9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张,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多了,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也日渐增多。一些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害者应该怎么赔偿,也成了保险公司、各索赔主体、司法机关等争议的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