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告上诉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1:30:20 85 人看过

一.部分被告上诉的法律条件

1、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上诉期限。二.部分被告上诉的提出方法

1、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2、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二审程序。超过此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没有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裁决立即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因无法抗拒的原因或其他正当理由推迟上诉期限,可在伤残消除后5天内申请继续进行应在期限届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3、根据规定,上诉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通过原审查人民法院上诉的,原审查人民法院必须在3天内将上诉状与案件相连。证据应转移到一级人民法院。

4、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上诉,以书或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要求上诉,用口头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三.部分被告上诉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上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上诉的规定是什么?在民事案件中根据上诉的内容不同对其他未上诉的被告有列明原审诉讼地位和将其他被告列为被上诉人两种方式,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
    2023-04-18
    60人看过
  • 分部报告的制度规定
    分部报告是指在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按照确定的企业内部组成部分提供的各组成部分有关收入、资产和负债等有关信息的报告。分部报告通常是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披露的。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披露合并报表的情况下,分部报告的披露以该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列报;而在其财务会计报告中仅披露个别会计报表的情况下,则其分部报告的披露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列报。分部报告通常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1年8月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分部报告的会计信息》,并于1997年在其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的《分部报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FASB第14号《分部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并于1997年修订。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际也相继发布了分部报告准则。我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准则及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分部报告作了相应规定,但尚未颁布专门的会计准则。证监会〈公开发行
    2023-04-24
    257人看过
  •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一、上诉费用预交时间规定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二、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
    2023-06-03
    53人看过
  •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如何审查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如何审查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二、二审法院如何处理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2023-06-17
    376人看过
  • 原告对部分被告撤诉的判决书怎么写
    已经达成调解、撤诉的被告不应在判决书中列为被告,只需在陈述中注意表述,将案件事实表述清楚。1、判决书具有既判力、强制执行力,它是对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直接分配的体现。判决书处分的是原、被告有争议的权利义务,那么已经达成调解和撤诉的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判决不再对这些被告的权利义务作出处分,也就没有必要将已经达成调解和撤诉的被告列为判决书中的被告。2、已经达成调解的被告,法院根据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出具调解书的,法院向该被告送达调解书。若将这些被告列入判决书中,必须要再送达一份判决书,那么一个当事人就收到一份判决、一份调解书,不符合法律的确定性原则,让当事人有混乱的感觉。3、节约司法资源。将已经达成调解的被告在判决书中继续列为被告,要向一个被告送达两次法律文书。在我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随处可见,所以当被告已经处理了与其有关的民事纠纷后,法院再送达与其无关的判决时,往往不会自动领取,必须要
    2023-06-14
    132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被告规定是什么?
    1、起诉人(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起诉。2、被告为被代位的债权的债务人。3、列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
    2023-03-07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被告上诉原告不上诉状有用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5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 被告有一部分没有交上诉费可以提起上诉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仍然未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时如已超过上诉期
    • 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刑事上诉状范本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主要是指,在某刑事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审判决下来后,该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部分被告人则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的人。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特别规定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或者抗诉案件,二审法院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而是对整个案件统一进行全面的审理。未上诉的被告人可以委托二审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争取改判。
    • 刑事部分被告上诉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主要是指,在某刑事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审判决下来后,该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部分被告人则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的人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特别规定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或者抗诉案件,二审法院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而是对整个案件统一进行全面的审理未上诉的被告人可以委托二审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争取改判
    • 仅对部分人上诉的上诉状有什么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仅对部分人上诉的上诉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百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