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合同是否可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0:40:14 303 人看过

一、总价包干合同是否可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需要核实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数量和单价风险都有承包单位承担。没有特殊情况下,在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投标报价的清单工程量时,也按包干价给付工程款。

总价包干包图纸所有内容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生变更即变更后工程量-原来工程量(不管你包干合同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有误,按正确的工程量考虑)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总价包干合同不调整套错子目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三、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及交付问题有哪些

1、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能否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纠纷,发包入主张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作为工程造价结算依据的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价赦以政府审计部门审付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并约定了审计时间,在合同约定的审计时间内非因承包人原因未作出审计结论,或虽未约定审计时间,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送变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的,承包人主张按照双方签章确认的送审结算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可予支持。

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论明确部分项目已经超出政府投资项目,但合同明确约定属于施工内容的,承包入主张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承包人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没有明确约定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未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也未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承包人仅以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约定为依据,诉请依照《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但未约定答复期限,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仍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答复期限,但答复期限不应超过60日。

3、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主张按照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的,不予支持。但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应当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不能确定实际履行合同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总价包干合同是否可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审计相关文章
  • 超过合同的实际工程量如何结算
    1,增加工程量属于原合同内,且双方对工程结算价款有约定的,按约定价款对工程量进行结算。2,增加工程量属于合同签订后,因设计变更或者发包方新增工程,双方可以协商重新报价,协商不一致,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结算价款。包干价合同里的实际工程量增加看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了量差的调整方式,应执行合同约定。若合同没有约定,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发包人应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应按实际验收合同的工程量调整。注意必须是验收合同的工程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一般不能调增工程量。增加工程量后价格是否调整,仍然要依据合同约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
    2023-07-20
    169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怎么结算,哪里有明确规定
    (一)总价包干合同怎么结算按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总价包干合同,即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了风险费用的合同,一般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如果在原设计范围内完成施工,则竣工结算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如果出现设计变更而导致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一般情况下,合同中有单价可以参考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单价可以参考的,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参照市场平均价格。(二)总价包干合同哪里有明确规定1、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倾向于以下意见: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
    2023-02-27
    202人看过
  • 总价包干工程量差异太大怎么办
    1、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倾向于以下意见: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一、工程合同价计算公式在明确投标时的基准价格后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可调价。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承发包双方应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或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错误后的价款调整方法、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期较长的项目二、总价包干和固定总价的区别没有区别。包干价书面语叫固定合同
    2023-02-22
    477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的类型
    总价包干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一)固定总价合同特点: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二)可调总价合同特点:1、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因此可调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2、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不同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
    2023-03-26
    385人看过
  • 合同总造价是结算价吗
    总造价一般是业主建造完成一个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了工程设计费、施工费、装修安装费等等,其针对的是工程(包含一系列合同)。工程结算价一般是指施工单位施工就某一个施工合同完成后与发包方就造价进行结算,(一)【工程总造价】: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等于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对于施工单位来说:等于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二)【工程结算价】: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对签约合同价(中标价)进行各种暂估价、人工政策性调整、风险幅度外的造价调整后得出的包括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合同价。工程结算价在质保期满、扣除在工程质量缺陷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如有)后,为最终发承发双方的合同造价。一、什么是结算价结算价是指在合同实施阶段,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设备和材料价差等进行调整后计算和
    2023-06-26
    416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中如有一部分不做,是否可以扣除
    看合同中如何约定,一般来说只有大额的或者漏项的会作调整,其他则按总价包干不应扣除。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包干合同是无须退差额款的。一、总价合同改成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改成单价合同是合法的。固定单价合同、是说分项的子目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可以调整。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的项量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化。如果项目和工程量发生签证的就可以按签证增减总价。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二、工程造价出现超预算原因有哪些?1、设计变更的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依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办理签证追加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价款,会造成工程结算价款的增加。2、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如果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的部分,也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要
    2023-03-21
    428人看过
  • 合同包干价的结算怎么做
    如果没有出现变更,那一定就是按总价不变了。如果有变更,就按变更进行签证,得到甲方认可的签证在办理结算时,就可以追加工程款。一、总价包干合同的约定是什么1、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倾向于以下意见: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最终调价的过程从法律上讲属于协商的过程,双方协商呗,给承包商一个合理的成本价即可。二、总价包干合同该如何结算按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总价包干合同,即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了风险费用的合同,一般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
    2023-06-19
    314人看过
  • 工程备案合同与实际施工合同不一致按哪个结算?
    工程备案合同与实际施工合同不一致,需要以备案合同为准来进行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一)、依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即虽然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但是,当事人进行了招投标,就适用招投标法,受招投标法的规范和调整。(二)、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招投人没有按照法定招投标的程序进行招投标,而是自行招标或者是议标的,视为没有办理招投标手续,所签订的建
    2023-04-18
    320人看过
  • 工程总价包干问题有哪些
    法律咨询:工程总价包干问题的咨询我承包的一个体检中心的装修工程,工程是总价包干,本工程已于2011年5月1日交付甲方使用,并签署工程竣工报告。按合同精神,工程完工本应支付到合同价的80%。但甲方以我有些项目未完成为由扣减我的工程款。请问这合理吗律师回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应有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如对方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
    2023-06-15
    249人看过
  • 单价包干,总价包干的区别
    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的区别:单价包干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单价是固定死不再调整的,综合单价是清单中用单价,在单价变化超过5%时还可以调整的单价.总价包干和包干合同是一样的,都是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包干合同在结算时根据所完成的工程量乘上合同单价结算,综合单价就是清单的结算方式。根据完成的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变化大时,调整超过5%的部分,工程量和原综合单价工程量超过一定幅度时,也可以重新组合综合单价。合计价格的承包和承包合同结算时,可以按合同价格结算。不要只看总价还要看单价。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卖房标价往往标的是房屋的总价,而不像一手房销售,总是标明房屋的单价。因此,某些二手房乍一看上去,许多购房人觉得总价很低,很便宜,但如果二手房建设年代久,居室面积小,那么算下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并不低。所以,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算算单价,再拿这个单价和周边的一手房做做比较,心里就有底了。《宁波市
    2023-08-05
    390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增值税变了
    1、国家出台政策导致税率下降,该合同仍然有效,但税率相关条款会随文件的出台而发生变化;2、税率由税法统一调整,不能自行规定税率,双方可以在对合同涉税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3、建议以后的合同涉税条款设计中,一是可以采用“不含税价增值税”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降低税率调整对合同总价款的影响;二是签署合同时应该增加一个特别涉税条款,即价税特别条款,可以在合同中这样约定: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或者约定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怎么办1、如果是承包方对工程量漏算、错算造成工程量的增加,责任需全部自行承担;2、如果不是承包方的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量的增加,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向业主索要额外的赔偿;3、如
    2023-04-04
    186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未施工部分怎么扣
    固定总价工程项目中,部分没有施工的部分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换算该部分费用直接扣除(理由是合同没有明确条款,即按照正常推理进行计算运作;若有异议则需要双方另行补充协议约定)一、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的区别是什么1、单价包干就是组成的人工、机械、材料和管理费及税费均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政府部门的指导价做为计算依据;总价包干就是无论人工、材料、机械及管理费、税金等打包一囗价,不计过程中材料价格的跌涨,存在一定的风险。2、以国家和地方定额价承包和总造价包干,如是定额价承包审计结算按照实际所完成的工程计算出各分项工程量套各项定额价、信息价、根据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各种取费进行取费计算;如是总造价包干,有按建筑面积每平米多少钱或按预算总价下浮几个点,要根据你合同来审计结算,(包干价当然是包括所有费用)。二、工程施工合同扰民该怎么办施工前充分考虑、评估施工扰民的程度与后果,采取必要工程技术措施尽量减少扰民,并划拨合
    2023-02-06
    277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的变更方法
    1、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倾向于以下意见: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最终调价的过程从法律上讲属于协商的过程,双方协商,给承包商一个合理的成本价即可。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1.依法律行为变更(1)依双方法律行为变更合同变更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当然地可以依双方法律行为发生,即《民法典》规定的协议变更。(2)依单方法律行为变更一般而言,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有两种例外情形。其一,一方依己意变更合同内容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形成权的行使即为此种情形之著例,另外,如双方在原合同中约定了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一方可以变更合同
    2023-02-07
    443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漏项怎么办
    固定总价合同漏项的处理办法:承包商在按照图纸施工时应不时查阅当时的报价表,发现清单的漏项应及时向建设方及设计方确认。若确属于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应尽快明确协议补充详细的做法、材质等。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工程量清单漏项概述工程量清单漏项,是指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者承包人故意或疏忽,将施工图等图纸中包括的工作内容部分予以遗漏,导致该部分未在工程量清单中表现出来
    2023-03-24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审计指政府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进行独立检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独立的监督。 西方审计内容除一般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外,正向着重于经济和效率审计、项目效果审计发展,也称为绩效审计。... 更多>

    #政府审计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合同总价包干与实际不一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5
      案件陈述不清楚,现在是否进行了结算,如果没有结算怎么知道一定是亏损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就可以按照定额决算,但是招标文件没有约定总价包干,合同双方有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为总价包干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时露项,应该在签定合同时进行补救,现在工程已经到了竣工结算的时候,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减少工程量的问题可以作为对方的违约条件进行处理,
    • 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包干怎么样计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委托方确认变更,导致造价过高,可对变更部分的费用予以增加。
    • 总价包干合同中,实践工程量超出工程量清单10%.该怎样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1
      看你在包干价外有没有约定增加工程量的结算
    •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包工包料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你的包工包料合同价格属于”包干价“,书面语叫固定合同价,意思就是你提供的报价涵盖凡是业主提供的文件,包括报价范围、报价图纸以及报价文件、报价相关的邮件等所包含的工程总量,在没有业主出具重大变更的情况下,你的报价不会变更,不会增加和减少。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漏报、多报都不会发生合同金额的变更,不存在合同追加部分,不能随便增加其他结算价。除非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增加工程量的才可以。
    • 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了合同工程量的15%,综合单价是否可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7
      与对方商量解决,看合同是否有关这个方面的约定,原则情况,应当按照合同支付价格,多出的费用需要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