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对使用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14:47 370 人看过

著作权属于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著作权的使用权属于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使用权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使用权可以通过许可、继承、赠与、转让等方式取得。无论使用人如何取得著作权使用权,不得侵犯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人应当经下列许可取得使用权:

1。著作权法在有关章节和条文中规定,依照著作权法和合同取得使用权的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著作权和著作权,第二,用户通过许可获得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权。第三,出版社取得使用权,享有排他性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版的作品的排他性出版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出版。”。出版社取得的出版物专用权,是指出版社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和使用范围内,使用同一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缩编本出版图书的专有权。但是,出版社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作者)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删减权等权利、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论述我国著作权法有关作品权属的相关规定
    (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二)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7、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
    2023-07-21
    183人看过
  • 2021年著作权侵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聚众斗殴罪既遂一般判几年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
    2023-08-15
    363人看过
  • 著作权哪些时候受到保护,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著作权哪些时候受到保护,有哪些相关规定著作完成之日起,按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二、著作权法规定保护著作权有几年公民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2024-01-30
    333人看过
  • 我国著作权管理办法:使用权相关条款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
    2023-07-15
    300人看过
  • 对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展览权规定的质疑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赋予美术作品及摄影作品作者以展览权,并将展览权解释为“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同时,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不难发现上述条文展现的法律关系是混乱的:依《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展览权为一项著作财产权,其客体是美术作品原件或复制件,而非美术作品;依《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展览权虽为著作财产权,但其客体为美术作品原件,其主体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出现以上混乱的原因有二:首先,立法者混淆了著作权意义上的展览权与物权意义上的展览权。就与美术作品相关的展览而言,实际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为作者展览其美术作品,呈现其创作风格;另一则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展览其视觉艺术品,为人们提供视觉享受。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展览权为著作权意义上的展览权
    2023-04-27
    221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相关法条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规定有:1、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具有侵权故意,客观实施擅自发表他人作品,或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损失的行为;2、著作权侵权,一般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3、其他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也要根据侵权情节分析,因为侵犯著作权是很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中存在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
    2024-01-27
    463人看过
  • 著作权与软件登记的关系有哪些相关规定?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一、工具/原料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出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必须是国家审理机构公告受理合格的产品,或由我协会公布的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合格的产品(有关软件著作权的公示信息可在我协会网站首页“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窗口查询。二、方法/步骤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5、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软件产品功能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7、双软认定申报系统中导出的数据压缩包电子文档三、注意事项软件
    2023-04-27
    478人看过
  • 哪些行为不是侵犯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
    一、哪些行为不是侵犯著作权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
    2023-06-17
    169人看过
  • 著作权法是怎么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则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次,合理使用的范围较为广泛,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种,而法定许可的范围较窄。再次,前者是任何人用,后者是传播者的特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
    2023-04-30
    199人看过
  • 法律对著作权中的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著作权中的使用权的规定如下: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的使用权指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著作权使用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继承和赠与及转让的方式取得,使用权人无论用何种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权,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一、如果人死了著作权怎么办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继续生效直至失效为止。我国的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
    2023-04-11
    486人看过
  • 词曲作者享有的著作权相关权利有哪些
    一、词曲作者享有的著作权相关权利有哪些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广播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二、词曲作者享有的著作权的期限有多久著作权的期限具体情况如下: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三、词曲作者享有的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办1.协商和解。首先,权利人和侵权人应当就侵权行为进行沟通
    2023-12-26
    133人看过
  •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针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法律对侵权人施加的首要目标便是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这是侵权人要承担的首要民事责任。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仅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同时也影响了著作权人的信誉,仅仅是停止侵害,无法补偿权利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因此,侵权人应当作出行动,消除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且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将会权利人带来财产损失,所以,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赔偿数额的确定:(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赔偿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侵权人的违法所得;(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赔偿额≤500000元。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般而言,赔偿损失针对的是有过错的侵权人,而无过错
    2023-04-01
    97人看过
  • 2024著作权法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著作权
    一、著作权法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著作权1、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如下:(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4)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
    2024-03-31
    301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纠纷相关案件
    《张大千》剧本合同纠纷案2003年6月,李永翘与大型电视连续剧《张大千》的出品方中国文艺音像出版社西部影视中心签订合同约定,李将其创作的电视连续剧《张大千》剧本的专有使用权授予影视中心,并按李创作的剧本拍摄制作成30集电视连续剧,报酬标准是每集稿酬8千元,总计24万元。合同签订后,李按约定交付了剧本,但影视中心却提出全部退稿,拍摄电视连续剧《张大千》不再采用李的剧本,而是另行花巨资找人重新编写剧本。李永翘于2005年11月25日将影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稿酬尾款2万元及利息,并承担因诉讼而给造成的损失1.5万余元。李起诉后,影视中心又提出反诉,称由于影视中心并未采用李所写剧本,故反诉李违约,应返还预付的剧本使用费22万元。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与影视中心签订的合同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影视中心如果在收到全部剧本后30日内不通知李修改剧本,就应当向
    2023-06-26
    31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法有关演绎作品使用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1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1、改编,即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行为。 2、翻译,即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行为。 3、注释,是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 4、整理,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
    • 著作权使用权如何确定,对著作人经许可取得使用权的行为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著作权归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故著作权的使用权亦归作者、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所有。著作权的使用权指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使用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继承和赠与及转让的方式取得,使用权人无论用何种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权,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使用人经许可取得使用权作了如下规定: 1、著
    •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原则性规定,以合理使用为理由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和适用条件;(2)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所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法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3)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4)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
    • 著作权相同方式使用的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20
      著作权相同方式使用的规定是使用完全相同的方法使用著作权。实际上在共有的著作权关系当中,任何的一个或者是一部分的权利主体都不能够全部的享受行使权利。因为各个共有人之间的权利的行使,受到对方的牵制。
    • 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了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