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10:50:47 106 人看过

为规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一、国务院最新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该规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二、行政规章的规定能否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三、行政处罚法全文

行政处罚法2021全文。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修改后的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2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宪法制定相关文章
  • 大连市环境保护管理处罚细则
    大连市环境保护管理处罚细则(2002年6月20日)(大政发〔1993〕5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1993年9月10日)第一条为认真实施《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第二条凡大连市辖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均按本细则给予处罚。第三条市及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并对有关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铁路、民航及军队环境部门,以及各级公安、交通、城建、水产、土地、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处罚细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行为的处罚。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拒绝、
    2023-04-24
    439人看过
  • 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78号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一、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惩罚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防止以罚代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环境犯罪案件,主要是指涉及以下罪名的案件:(一)走私废物罪(刑法第152条);(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刑法第338条);(三)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一款);(四)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二款);(五)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六)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七)环境监管失职罪(刑法第408条);(八)其他涉及环境的犯罪。三、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
    2023-06-11
    54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了公民应当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新法还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023-04-24
    391人看过
  • 环保法新规将出实施细则:按日计罚罚无上限
    明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将实施。为了让新《环保法》确立的新规能得以实施,环保部启动了54项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近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规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出台,而行政追责行政拘留等其他50项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上周五,环保部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4个配套文件公开并征求意见。目前环保部正在抓紧制订一系列实施细则,并将于年内印发。除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4份文件,实施细则还包括行政追责行政拘留等环保法新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胡某表示:《环保法》是基本法,不可能非常具体。如果没有别的配套的话,它就是一只纸老虎。环保人员去执法的时候,需要这些实施细则,这些配套细则的作用就是让这个纸老虎长出牙齿,活起来。>>释疑为什么说新环保法被评
    2023-04-24
    170人看过
  • 环保部发布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3月11日以2011年第23号公告发布了《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适用于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商品编码为2804619011、2804619091,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名称为多晶硅废碎料和其他硅废碎料的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还对加工利用企业类型、企业环境保护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发布《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类项下废物进口禁止与许可法规目录。
    2023-06-05
    401人看过
  • 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今年10月17日公布的配套措施《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排污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保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的基数为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处罚数额。适用情形包括环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超量排污、久试不验、规避监管排污等违法排污行为。处罚对象除了未获得环评审批、治污防污设施未建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行为,还包括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送达责令整改书后,30天内环保部门随时可能复查,如果复查未整改,就按日连续处罚,如果改正
    2023-04-24
    177人看过
  • 新环保法将启动实施企业8种排污行为按日连罚
    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正式启动实施。环保部门加紧制定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昨天,环境保护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系列更加符合实际、程序完备、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将于年内印发,待明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将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出一套有力的组合拳。《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明确处罚条件及程序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直广遭诟病,按日连续处罚因此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为规范指导全国环保部门及执法人员开展按日连续处罚工作,贯彻新环保法的规定,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实施办法。《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条件、实施程序、计罚期限、处罚金额和处罚次数和相关名词解释。并将适用范围重点放在打击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规避监管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023-04-24
    62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时间
    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是: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1、罚款,责令改正;2、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3、责令停业、关闭;责令恢复原状;4、罚款,并予以公告;5、拘留;6、撤职或者开除处分;7、引咎辞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2023-08-09
    176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责令不改的将按日罚款
    新《环境保护法》原文: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在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中,违法成本低是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数额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从法律本身规定来看,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相对于巨大的污染防治成本,比例失衡,普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导致企业宁可选择违法,承担相对轻微的法律责任,也不愿遵守法律,承担相对高的污染治理成本。实践中,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排污水、排放有毒物质、夜间违规建设噪声扰民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类环境违
    2023-04-24
    122人看过
  • 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相关知识点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
    2023-06-13
    157人看过
  • 环境保护税由哪个部门征收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机关是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一、关于环境的法律有哪些?我国有关环境的法律有《刑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气象法》、《防震减灾法》等二、环保局对噪音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三、如何申请开展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
    2023-03-15
    295人看过
  • 新版环保法明年实施按日计罚不封顶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版《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按日计罚无上限、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等较大变化使这部《环保法》被冠以史上最严称号。25日,惠州市环保局邀请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X来惠授课,为惠州各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企业主详解新版《环保法》。别X:新法明确了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这是开国大典时北京天安门附近的天空,这是近期北京天安门附近的天空。课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X拿出不同时期的两张图片,通过图片对比说明环境形势的严峻性,以及推动《环保法》修改的紧迫性。新版《环保法》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新旧对比,只有一条没有改动。别X介绍,新版《环保法》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衔接和规范相关法律制度,以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实施。最关键是明确了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别X说,
    2023-04-24
    169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2.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环境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就应受到环境行政处罚,而不能逃避行政处罚;所受处罚的轻重应与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事实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不能避重就轻。它也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时,才能给予处罚,否则就不能给予处罚;所给予的处罚应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而不能畸重畸轻。3.责任自负原则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亲自承担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能由他人代为承担。它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能追究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罚及他人。4.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5.法律救济原则法律救济原则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在对环境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
    2023-03-02
    494人看过
  • 按日连续处罚计算方式
    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日数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再次复查仍拒不改正的,计罚日数累计执行。再次复查时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已经改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之后的检查中又发现排污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周期重新起算。按日连续处罚次数不受限制。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按照按日连续处罚规则决定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乘以计罚日数。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条件排污者有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二)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
    2023-07-31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宪法制定应该是以限制政府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为目的的制定一系列将有可能被赋予最高法律效力的条文规则的权力。当制定出的条文规则被公众认可即被赋予了最高法律效力,则成为宪法规范。反之,若未被公众认可,那些制定出的条文规则就不能被称为宪法规范,此时... 更多>

    #宪法制定
    相关咨询
    • 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
      《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即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首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通
    • 怎样解释按日连续处罚什么样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即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首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通
    • 环境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05
      (一)上位法优先适用规则 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章的效力高于市政府制定的文件。 (二)特别法优先适用规则 同一机关制定的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三)新法优先适用规则 同一机关制定的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
    • 修订后的环保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秩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修订后的《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由原来的5章53条增加到8章82条,得到了充实和细化。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实施主体与管辖,第三章和第四章是行政处罚的程序,第五章是执行,第六章是结案和归档,第七章是监督,第八章是附则。 修订后的《办法》在立法目的、制度设计、执法形式和监督形式上都有一些突破。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以人为本,坚持保障环保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在制度设计上,
    • 环境保护部门直接收购废铁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有权,但是人家不污染环境,没办法说别人什么,而且,那么小事,他们不会亲自来,都会找一些附属的单位了解,或者是街道了解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