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师党纪〔2005〕41号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根据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省教工委《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特制定《关于全面开展学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工委《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实施意见》为依据,以推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制度和机制为载体,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强化监督,采用教育加强制的方式,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有腐败行为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群众有较大反映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超前、动态监督,及时提醒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有效控制其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地保护那些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形成反腐倡廉的预警、挽救和保护机制,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增强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果,确保学院健康、稳定地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机制与内容
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构建、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抓好院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处级、科级、一般党员干部的警示训诫工作。
(1)院级领导干部的警示训诫工作,由省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实施。
(2)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警示训诫对象的确定,一般由纪委提出意见,报请院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分管领导与纪委共同组织实施。院党政主要领导可直接安排纪委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警示训诫工作。
(3)科级和一般党员干部警示训诫对象的确定,一般由处级党政领导协商提出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和纪委审定同意后,由处级党政领导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宣传教育和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协助相关部门完成调查落实和取证工作,为院党委和处级党政负责人准确定性和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督促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程序办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有关资料报送纪委,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
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实施意见
136人看过
-
西安市信访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64人看过
-
中共西安市农业局纪委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478人看过
-
警示训诫防线的特征
140人看过
-
关于贯彻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
478人看过
-
警示训诫的保障措施
124人看过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
警示训诫的的方式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41、警示提醒:以询问、告诫为主要方式,通过专题教育、发提醒书、询问函或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方法。 2、诫勉督导:诫勉督导谈话以督查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方式。 3、责令纠错: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
-
街道办事处与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全区责任管理, 实施实施机构是?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6(一)网格与责任 1.全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级负责制。管委会是第一级责任网格,街道办事处是第二级责任网格,各村、社区是第三级责任网格,规模较大的社区可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划分责任网格,网格划分要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2.管委会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一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区域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二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
-
民事诉讼法关于训诫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1、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2、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警察训诫下人家构成行政处罚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公安机关训诫不是行政处罚,训诫主要存在于种类诉讼过程中,目前在行政活动中,这一行为已经不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