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最多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6:02:58 466 人看过

一、工伤医药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二、工伤营养费能得到赔偿吗?

虽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但如果工伤职工治疗医院出具了相关需要营养证明,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

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报销的。

三、职工死亡赔偿

职工死亡赔偿额度最高,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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