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05年5月,陈先生办理了人身伤亡保险。考虑到长子的家庭困难,他指定他为受益人。2009年初,陈先生因癌症住院。大儿子只是偶尔去医院看望父亲,小儿子则日夜在医院护理。陈先生知道他很快就会死。考虑到小儿子对自己很孝顺,还没结婚,他立了遗嘱,指定保险受益人为小儿子。陈先生去世后,两个儿子就10万元的保险费发生纠纷。长子认为自己是父亲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唯一死亡受益人,应该自己领取保险金。小儿子认为,只有在他父亲在他死前立下遗嘱将受益人改为自己时,他才是合法受益人。但保险公司把保险金交给了长子。小儿子拒绝了,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驳回了小儿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2009年,企业家张某为自己办理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300万元,受益人是他的儿子张丁。2013年9月,张某突然生病住院。想到自己的前途不多,多年来对父母也不太关心,他留下了最后一句话。有人提到,他购买的人寿保险应分配给三分之一的儿子、妻子和父母。张某去世后不久,葬礼结束后,张某的父亲拿着张某的遗言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在家属讨论保险金的领取和分配时,张某的妻子也向保险公司发表声明,认为张某的遗嘱属于遗嘱,不符合变更受益人的要求,其儿子张丁是唯一受益人。张某的父母认为,在张某患病期间,他重新分配了未来的保险金,并在临终前改变了受益人。保险公司通知保险公司后,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受益人支付赔偿金。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法律效力,本文的前提是,上述两种情形是否发生在《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
案例一是在遗嘱中直接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他人,案例二是在原受益人的基础上增加受益人。《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要求保险金的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背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当事人主张变更自意思变更发出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人变更受益人,保险人主张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无效。”(2)受益人变更的性质一般认为,受益人变更的性质是一种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因行使个人权利而采取的单方行为,该行为只改变个人的权利。如优先购买权、放弃所有权等财产权利。二是行为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或消灭,如委托代理权、处分权、立遗嘱权和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权、解除合同权、选择权、选择权等。
被保险人未经他人同意变更受益人。因为保险金请求权是被保险人的固有权利,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的保险金请求权授予受益人。这是一种对自己权利的单方面处置,他人无权干涉。从保险合同原则来看,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根据自己的单方意愿,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进行处分的个人行为,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不会对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需要保险人的同意。另外,保险受益人在本法律行为中是纯粹的营利性人,不需要承担保险合同的义务,因此变更受益人不需要征得原受益人的同意。因此,受益人变更是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或者原受益人同意,单方面表达个人意愿的行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这里强调的是,改变的方式是书面的。但《保险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人变更受益人,保险人主张变更不影响受益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保险法第三次解释改变了通知的形式,即可以采用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
由于遗嘱分为自写遗嘱、代理遗嘱、记名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包括书面遗嘱和口头遗嘱,符合《保险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五)向保险人发出受益人变更通知的时间
遗嘱(遗嘱)变更后的受益人(新受益人)持有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遗嘱或者遗嘱时,是否构成向保险人发出通知?根据《保险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不限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其他人员也可以。只要受益人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思变更的,保险人应当接受并向变更后的受益人支付保险费。(6)“保险人背书行为”的性质是变更受益人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因此无需与保险人达成协议,因此背书不应视为变更受益人的有效要件,否则背书将赋予保险人反对变更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我们认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背书或者加贴背书的行为,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变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为给付保险金提供证据,避免在变更受益人问题上发生纠纷,并且不影响变更受益人行为的效力。因此,背书与否不影响合同变更的有效性(受益人变更),背书是否完成与变更的有效性无关。(7)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首先,遗嘱变更受益人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其次,遗嘱变更受益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保险人不得干涉。第三,新受益人立遗嘱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行为,可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符合《保险法》程序和《保险法解释三》的规定。此外,《保险法》没有明确书面通知的具体形式和时间。在形式上,遗嘱、信件、公证书等文件可以视为书面形式,向保险人交付书面遗嘱也应视为书面通知的形式。从时间上看,只要受益人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前交付书面遗嘱,变更受益人的行为即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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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作为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在死亡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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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保险受益人需要什么资料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22保险受益人需要的资料: 一、如果还没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在填写保单的时候,只要写上受益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就可以了(如果未成年人用的出生证明,需要出生证明复印件;未成年人,要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 二、如果已经购买了保险,想要增加受益人,那么,只要拿着保单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办理增加受益人的手续(只需要填写受益人的身份证号码,同样未成年人需要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出生证明需要复印件)。 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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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是什么?保险受益人有哪些特征?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1、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r2、特点:r(1)受益人资格一般是没有限制的,自然人、法人均可以成为受益人。凡有权利能力的公民,虽不褐色行为能力也可以作为受益人,同时民不要求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存在保险利益关系。即使是胎儿也可以作为受益人,但须以活着出生为限。r(2)保险人的人数没有限制,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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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与保险受益人之间怎么确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1.领了保险金是否意味继承了父亲财产?如果是,则要负责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吗?不是,当然不用还。2.如果父债子还,那么保险金数目小于债务数目,是否拿保险金抵一部分债务即可,还是说除了抵一部分之外,其他所剩的债务还要还?前提是,你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取的保险金,并不属于遗产。如果没有指定保险受益人,那才是你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因此,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