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建设工程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21:55:49 32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

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

二、办理材料

清晰、准确填写。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批准的文本复印件。

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

与该申请使用地块一致的林权证。无林权证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原件。

内容真实,来源合法,如无林地、林木补偿协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方案及落实补偿方案的承诺。

缴费凭证需注明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区林业局林政股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核查及公示,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许可,材料上送市林业局审核、省林业厅审核审批,否则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区林业局林政股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核查及公示,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许可,材料上送市林业局审核、省林业厅审核审批,否则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林业局林政股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新区太和镇明霞路18号林业局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审计机关相关文章
  • 高栏港区建设工程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二)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三)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
    2023-05-30
    70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文件的场所二、办理材料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在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并收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后,当天登陆“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消防监督业务受理---点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填报申请材料---提交确认,网上自动生成受理编号---部门审核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在网上确认接收材料---资料审查(含现场勘察、集体会审)---技术复核---行政领导审批决定---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合格)/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不合格)---送达,窗口工作人员致电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在“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查询办结情况后,到窗口领取结果窗口办理流程窗口申报—资料审查—同意受理—出具受理凭证—任务分配—图纸资料审核、拟
    2023-05-30
    311人看过
  • 清远市清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来源合法;2、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或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3、土地界线、权属清楚无争议。二、办理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短信通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或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
    2023-05-09
    143人看过
  • 英德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二、办理材料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材料真实有效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
    2023-05-08
    271人看过
  • 清远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是什么期限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林业大厦三、办理时限10(工作日)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
    2023-05-28
    160人看过
  • 新丰县建设工程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二、办理费用第二点第一、二、三条?(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在上述下限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征收标准。(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023-05-28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审计机关是指对会计账目进行独立检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独立的监督。 政府审计机关是外部审计,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更多>

    #政府审计机关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办理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
    • 林地的征用和占用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4
      严禁乱批滥占林地。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应先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取得使用林地凭证后,再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执行国家和省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
    • 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要交的,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0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建设用地申报分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两种类型进行申报。 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建设用地申报分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两种类型进行申报。 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第一步:初审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步:专项审查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土地利用规划审查供地情况审查压矿情况审查地质灾害情况审查违法用地的审查信访情况审查政策法规
    • 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